Page 306 - 第八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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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八屆     原住民族與國家法治研討會論文集



            分者舉辦封閉性之原住民族特種考試。之後,原住民族考試法制於 2001 年至 2010 年間數度修正,分別
            增設各等別及類科,修正應考資格與應試科目,放寬應考年齡及體檢標準,並配合原住民族相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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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考試名稱定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 。總的來說,原住民族特考是我國保障原住民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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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公務人員資格、進入政府機關服務,進而塑造原住民族代表性官僚的公務人力甄補機制 。
                 另一個形塑原鄉文官制度差異的因素,在於 2001 年 10 月 31 日公布施行的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該法要求公部門(包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對原鄉來

            說,主要規範重點在該法第 5 條,並區分為「雇用人員」與「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兩大類型。前者
            規定僱用 5 類人員(約僱人員;駐衛警察;技工、駕駛、工友、清潔工;收費管理員;其他不須具公務
            人員任用資格之非技術性工級等職務)之總額,應有 1/3 以上為原住民;至於後者,則規定進用具公務
            人員任用資格之原住民人數,應不得低於現有員額之 2%,並應於該法施行後 3 年內完成。惟值得注意
            的是,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裡的各級政府機關,並無針對原鄉與非原鄉進行差異化設計,而係一體適

            用於所有政府機關。因此廣義來說,如此設計一方面雖有助於提昇原住民族於整個公部門的就業情形,
            然而對於原鄉而言,「雇用人員」1/3 以上、「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不得低於現有員額之 2%的規
            定,成其意義較偏向容易達成的低標。
                 為落實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2 章比例進用原則規定,行政院訂定進用原住民作業要點,其中在

            原住民地區部分,具體規定「原住民地區,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於有適當職缺時,優先予以任用
            (第 4 點)」。在該要點裡,又針對各機關進用原住民人員成果設立獎勵與懲罰機制。在獎勵方面,於
            第 9 點規定在原住民地區:(一)年度內連續 12 個月已進用約僱等 5 類原住民人數占機關約僱等 5 類人
            員總人數 40%以上,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占機關公務人員總人數 5%以上者,機關首長及人事主管得
            分別核予最高記功 2 次及記功 1 次;有功人員得於 2 人範圍內各核予最高嘉獎 2 次。(二)年度內連續

            12 個月已進用約僱等 5 類原住民人數占機關約僱等 5 類人員總人數之 36%以上,未達 40%,具公務人
            員任用資格者占機關公務人員總人數 4 %以上,未達 5%者,機關首長及人事主管得分別核予最高記功 1
            次及嘉獎 2 次;有功人員得於 2 人範圍內各核予嘉獎 1 次。(三)年度內連續 12 個月已進用約僱等 5 類

            原住民人數占機關約僱等 5 類人員總人數之 34%以上,未達 36%,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占機關公務人
            員總人數 3%以上,未達 4%者,機關首長得核予最高嘉獎 2 次,人事主管及有功人員得核予嘉獎 1 次。
            至於在懲罰方面,針對未足額進用原住民人員之機關,該要點第 10 點則規定,自 2004 年 11 月 2 日以
            後,逾 3 個月仍未進用者,主管機關應以書面告誡該機關,督促儘速進用;逾 6 個月仍未進用者,該機
            關人事主管視情節輕重應核予申誡 1 次或申誡 2 次,其直屬上一級人事主管或督導人員查有督導不週事

            實者,應由權責人事機構核予申誡 1 次以上處分;逾 9 個月仍未進用者,機關首長視情節輕重核予申誡
            1 次或申誡 2 次,人事主管及直屬上一級人事主管並加重處分。總的來說,上開規定,係為促請相關機
            關確實提報缺額,並落實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實際改進作法,應能促使各機關(構)學校依規定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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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定比例具原住民身分之合格人員 。


            18  浦忠成,〈國家考試與原住民族議題〉,台灣原住民族研究學報,第 5 卷 1 期,2015 年 3 月,第 3 頁。
            19  陳文學,〈2013-15 年原住民特考於花東地區的缺額分析〉,台灣原住民族研究學報,第 5 卷第 4 期,2015
               年冬季號,第 87 頁。
            20  《各機關進用原住民族公務人員之現況及未來展望》,銓敘部人事制度研究改進委員會研究報告,第 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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