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第九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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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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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舉辦「第九屆原住民傳統習慣與國家法制研討會」
[報告論文初稿,非經同意請勿引用]
報告人:吳從周(臺大法律學院教授兼副院長)
大綱
壹、原住民保留地借名登記買賣案(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大字第 1636 號裁定)
一、基本事實
二、提案爭點
三、裁定理由
貳、實例解析
一、系爭規定禁止之射程範圍?
(一)包括設定地上權之物權契約?
(二)包括買賣契約及借名登記之債權契約?
1.關於買賣契約
2.關於借名登記契約
(三)「所有權移轉之物權契約」是否符合系爭規定(禁止規定)之判斷標準
二、小結
參、系爭裁定作成後之法院裁判觀察(代結論)
一、完全適用
二、限制適用效力或加以區辨適用
(一)限制適用至農地買賣借名登記?
(二)區辨適用「非原住民保留地」
100 本報告係以筆者曾發表於月旦裁判時報第 113 期,頁 15-25 之文章「民事大法庭裁定選評之
一:原住民保留地買賣予非原住民案—評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大字第 1636 號裁定」為底稿,
修改並增補其後之文獻與實務見解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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