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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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勞蘭部落「mulikaw」土地訴訟案例之分享 131
這三張的部落地圖為筆於民國八十五、六間,在台東大學劉炯錫教授所帶領的部落地圖繪製
團隊於部落調查時繪製完成,後來再經由筆者堂弟利忠俊重新再繪。出示這幾張的圖片與照片主
要的目的是要讓法院用另一種的見解來認知原住民的歴史與意與價值,或許當時是沒有法律的效
益,但是土地對原住民而言太重要了,法院不採納沒關係,留給歴史來公斷,更重要的是我們希
望政府正視原住民自歴史以來即有的權益。筆者以這幾張圖表述了原住民族的主體意識;
一、 地圖的繪製與地名的族語標示均經由部落耆老共同定位標記,以自已的方式還原族語的
地名,其意義就是什麼地名的稱呼在部落習慣法當中就知道是誰的土地,因此地名的稱
呼在部落中視同是個人〈土地所有權狀〉的意義,族人也都知道是不得侵犯與逾越的。
除了這三張地圖中所顯示的地名之外,另外筆者也運用 Microsoft Excel 記錄著每個地名
的意思與曾在此地發生過的事件與故事。如附表
mulikaw 低窪地方,種一大片檳榔,約十幾甲;狀似人盤腿而坐之姿。
山下聚落的地名,阿美語,原先是排灣族開發的地方,後排灣族遷到
palikesan sasaljak(阿美族居住的地方,阿美語意為《出來之地》,現在的新香蘭,
排灣族語為 larauran,現為排灣族人居住)。
有一塊石頭,凹凹禿禿的樣子,原為 larauran 部落排灣族人居住的地方,
後遷到 palikesan,後跟客家人發生衝突,日人將該部落遷到 sasaljak。
pulapul
Taikun(戴根)十八歲在此與 kanadung(金崙)的 simui 結婚,十九歲蓋房
子,廿歲遷村至 palikesan
kavelon 似屋簷下的一個空間,與 larauran 部落人,後遷到 pulap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