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P. 79
「正義」:來自大洋洲的思辨之旅 71
透過獻祭給祖靈重新承認和啟動親屬關係,透過在教會共同祈禱以及共食聖餐再肯認社群理想的
人的關係。如同 Edwards & Petrovic-Steger (2011)所言,「在美拉尼西亞社會中…每項行動都
列舉說明了一種關係」(‘In Melanesian societies, … an action particularizes a relation’) (Edwards &
Petrovic-Steger 2011: 18)。
上一節筆者談到 Langalanga 直的正義美學中強調「真實」,其反面是彎曲、謊言、不正確、
晦暗不明。其中對「真實」的強調在本節案例中未被論述,而是在另一個情境下──與國家法律
體制交會時──提出的。
五、 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的介面
Langalanga 人實踐直的美學時主要以教會和慣習途徑為主,殖民統治引進的頭目會議制度雖
20
然提供了一個可能性,但除了土地糾紛外 ,人們較少向頭目會議提出需求。大家普遍不認為頭
目會議是 farada 的理想方式,其他法院體制內的途徑,就更不受青睞了。相反的,Langalanga
人在討論 radana 時,經常拿法院當成反面對照。這並非當今 Langalanga 人抱持反殖民或者反政
府的態度,而是法院的設計,尤其是對於證據的採納與慣習落差很大。以下這段訪談反映了許多
Langalanga 人的看法:
過去沒有法庭,你只要展示你還參與的獻祭的地方,即可證明你是某氏族的成員。根本
不可能說謊。在所羅門群島,根本不可能有人帶了猪去別人的祭壇獻祭,別人氏族的祖
靈不會接受,這個人立刻就沒命了。在聖地附近有些毒蛇會咬其他氏族的人,不咬自己
人。
然而現在不再獻祭祖靈了,人們可以直接說謊。法庭只聽那些會說的人,那裏沒有正義
(justice),不是一個好制度。有些人根本捏造資料。正確的方式應該是人們坐下來,
討論系譜與歷史。
「法庭沒有正義」的看法在所羅門群島很普遍,有幾個層次的意涵。首先,所羅門群島是一
個國家權力相對較弱的國家(weak state),由於人力與經費不足,許多法院判決未被執行(尤
其是民事與土地案件),即使打官司獲勝也未必有實質的效益。其次,法院不受人民信賴,人們
多半認為會講英文、懂得呈現法庭喜歡的類型的證據者,在法庭比較吃香;人們也常懷疑法官接
受關說、收受賄賂、偏袒親友、或受到某造巫術的影響,做出不利己方的判決。這兩項是美拉尼
西亞的研究者耳熟能詳的說法。設若從本文從 Langalanga 人的正義觀 radana 分析,則可以有新
的角度的思考。
Radana 的概念中包含了真實、正確,對比了與謊言與不正確。前述引文中顯示,在傳統宗
教式微的情況下,法庭制度無法實踐正義,因為法庭無法有效區辨系譜與歷史敘事的真偽,反而
提供了誘因,讓懂得遊戲規則的人能夠操弄。在這樣的縫隙之中,正義無法在法庭上實現,相反
的,法庭反而離正義的美學更遙遠。土地糾紛的案件尤其如此。對於一般民事或刑事案件人們也
幾乎不把法院和他們要 farada 的焦慮連結在一起。就他們看來,脫離了社群生活的情境的法官
不可能了解案件的事實,而且涉及祖靈信仰與獻祭的部份,在以基督宗教為主流的所羅門社會被
20
土地糾紛依照規定需要先在頭目會議提出,無法獲得解決才能走正式法律訴訟,這也是為何它是頭目會議最大宗案件
類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