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9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一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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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判決編輯及解析實例說明:刑事


                      右。如果小孩不要的話,他會跑掉脫身,摸的人也不會勉
                      強。」

                (三)   證人戊也於第一審證稱確實有這樣的習俗:「我在排灣族的部落
                      擔任長老,我們平常在家裡跟孫子們、孩子們同樂的時候,我
                      們很久沒有看到他或是想念他、疼愛他的時候我們就會順便去
                      動他,就是摸了閃過去,不同的長輩可能會有不同方式。平常
                      就是同在一個客廳或是同樂的時候,地點沒有限制,也不會偏
                      向在公開場合裡,只要家屬在都可以,不過有的時候只有一個

                      長輩跟一個晚輩在場,也會去摸晚輩的生殖器。這個長輩必須
                      要是家屬、親戚,外人不行,也沒有年齡的限制,像舅公對自
                      己的孫子也行,這是疼愛他的表示,有時候被摸的人會不好意
                      思,就會掙扎、笑一笑、跑一跑,印象中國小的都可能被

                      摸。」
                (四)   再根據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一篇題為《臺灣排灣族性
                      文化的調查研究》之碩士論文中研究發現:傳統排灣族的長輩
                      會直接摸小孩的下體,表示關愛之情,但就只是觸碰而已。甚
                      至是自己的阿公、阿媽,會把孩子抱起來親吻生殖器,這是對

                      第三代的關愛之舉。亦足以佐證證人丁以及戊證詞之真實性。
                      既然被告所成長的環境有以碰觸晚輩生殖器,表達關懷之意的
                      習俗,而如前所述,被告係在開放式空間、時間是在早晨,地
                      點是在人來人往,家人可以進進出出之前院,方式是隔著褲子
                      由下往上輕捧撫摸,被告是被害人長輩,被告並未一再強迫被

                      害人接受撫摸等等,均與證人所述排灣族風俗習性相同,顯見
                      被告並非出於猥褻之犯意,觸摸被害人之性器官。

             肆、本案評析


               一、民國 100 年 10 月 9 日曾有臺東縣排灣族百歲女性人瑞以觸摸部落
                    男性的阿力力之方式來慶生的新聞報導,當時還出現部落男性爭
                    相排隊的盛況,新聞也以此為非常有意義的傳統習俗來做正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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