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7 - 原住民族文獻第9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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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4
權力保障。本文參考美國實務上幾項重要之刑事相關制度,其中有出自於法律規
定,亦有源自於司法部之計畫等,期望能作為我國未來設立原住民自治區後預計將
面臨之挑戰的參考。
從全球化到在地化的原住民人權議題,一直是全世界關注的重點。而我國自民
國89年以來便積極參與國際間之原住民議題討論會議及非政府組織。例如,臺灣原
住民族政策協會曾參與過多屆聯合國原住民族常設論壇(UNPFII)所舉辦的國際會
議;民國104年,更是我國第16年派員出席聯合國第59屆婦女地位委員會大會。以
我國原住民的視角看向國際,所獲得的不再只是流於空泛的口號,而是透過行動獲
取的寶貴資訊、法令,及宣言;更重要地是,我們獲得了與世界對話的機會,讓臺
灣原住民族之美站上了國際的舞台。
我國原住民族族人雖相較於非原住民而言,普遍經濟社會地位及教育程度相較
為低,惟其無可取代的傳統文化及為臺灣所綻放之璀璨光芒是不容忽視,且必須珍
重的。實務上,常有原住民被告因踐行其固有之傳統文化而遭到法院判刑,不但無
法達到刑罰改正之效果,反而造成原住民無從是從,因此本文認為除了可參考聯合
國及美國法律之保障機制外,宜邀請民眾、警察、律師、檢察官、法官等相關執法
人員參與原住民文化培訓,以了解原住民之傳統文化,如此一來,將有助於減少因
認知不同所產生之誤解及衝突,亦更能促進法院審判之公正性。
數十年來,縱然政府對於原住民族之權益有過漠視及踐踏,惟族人們不曾忍氣
吞聲,心中堅信會看見希望的火把,不曾熄滅;抗爭之路,也不曾停歇。
族人們不希望因為不合理的政策而失去了安身立命的家;不希望因為政府官員
的安撫而忘了當初奮鬥的初衷;不希望因為數次的座談會及聽證會而讓問題仍停留
在原點。不論是1984年成立的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1987年10月的「台灣原住
民族權利宣言」,抑或是先後於1988年、1989年、1993年發起的「還我土地運動」
等,再再向政府當局及國際社會間訴諸著,臺灣原住民族對於守護領土的堅持、保
存文化的迫切心及對於基本人權永不妥協的捍衛精神!
(257) 聯合國促進原住民權益發展機制及建議:以美國原住民族刑事制度為例 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