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5 - 原住民族文獻第9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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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5
的損失,通常是針對土地與資源的流失進行資產與金錢的賠償(ibid.: 159);文化
賠償則是為了安撫毛利人所受到的歷史冤屈,包含失去對聖地、河流/湖泊、採集
地、礦產資源、寶物(taonga)的所有權或監護管理權(kaitakitanga)、失去糧食或資
源,或未能參與文化資源的決策等,因此文化賠償的目的是,透過恢復毛利人對於
土地或財產的所有權或監護管理權等利益(interest),認可主張人團體與自然環境
的特殊關係(ibid.: 177-178)。文化賠償的方案包含:
1. 授予土地或資源的所有權(statutory vesting of fee simple estate);
2. 土地授予後由主張人贈與官方(statutory vesting and gifting back of sites of outstanding
significance);
3. 土地授予後作為歷史保留區或遊憩區(statutory vesting as a reserve);
4. 覆疊領域分類(overlay classifications),為專屬一個部族的共管方案;
5. 法定承認(statutory acknowledgement),為肯認主張人與該區域文化關聯的
聲明,而官方或地方政府制定資源管理計畫時需引用;
6. 簽署肯認契約(deed of recognition),規範特定事項上應諮詢主張人;
7. 簽署關係協定(protocol),為官方與主張人互動的原則性聲明,並沒有強
制力;
8. 更改地名;
9. 成立共管委員會(Joint Advisory or Management Committee)(ibid.: 235-242)。
VII. 聆聽即是療癒(Hearing is Healing)
「聽證(hearing)」是毛利權利主張的調查機制中很重要的一環,如Tom Roa
委員強調的:「聆聽即是療癒(Hearing is healing)」,對許多毛利人來說,聽證甚
至比協商的意義更為重大。毛利土地法庭法官Layne Harvey也提到許多毛利人在調
查結束後反而會因為不能參加聽證、無法聽到更多故事而感到失落。本團隊在參訪
過程中,有幸參與一場舉辦在海斯汀當地傳統集會所(marae)的聽證,聽證程序以
毛利儀式powhiri開場,由當地族人和訪客分別發表演說,此舉象徵當地的毛利族人
接納委員會的到來,賦予他們主持聽證的權力。Powhiri之後,與會者進入集會所的
建築中進行聽證,由於集會所的建築是和平之神的空間,也有和解的象徵意義(Te
Ara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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