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原住民族文獻第1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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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也算是移住政策的最後延續。
                 事實上,有關原住民「集團移住」的研究,可藉由不同學科之整合,實際到各
             部落的「田野調查」或進行日治時期原住民「口述歷史」的調查,來論證官方所宣
             稱「分而治之」的移住結果。另一方面,透過日治時期原住民的《戶口本籍簿》與

             《除戶簿》,藉由小區域的討論與田野調查,從小範圍的研究作起:氏族(最小單
             位組織或家族)→社群(族群)→族→跨群→大區域,進而建構起原住民集團移住
             的完整架構,若僅從政策面由上而下來看,反而看不到原住民族在被集團移住中,
             所扮演的角色與折衝過程,事實上也就是模糊化了「人」(原住民)在集團移住中

             的角色與定位。
                 將近20多年來,原住民族遇到更多的天災(颱風、地震),如八八風災、921
             大地震,則是因為災害下不得已的遷徙過程,也造成了許多山區留下許多「文化遺
             址」―舊部落(舊社)與家屋,當然有些「舊社遺址」其實本身就是「考古遺址」
             的類型之一,在時間軸上是延續的,在空間上也是連貫的,具有考古學上的重要意

             義,例如:日治時期鹿野忠雄所挖掘過的布農族的「郡大社」(1931),以及戰後
             劉益昌教授在雲林一帶的平埔舊社考古發掘(2004),陳瑪玲教授在排灣族牡丹、
             高士佛等舊社(2005年以後),郭素秋教授在文樂舊社的考古發掘(2014-2017),
             豐富了臺灣的歷史與原住民文化。近年來,原住民本身參與舊社考古的情形也越加

             蓬勃發展,例如花蓮拉庫拉庫溪的布農族舊社考古、佳心舊社的家屋重建(2018-
             2020)等。



             V.  結論


                 「隘制」是臺灣開拓史上所不能忽視的部分,同時也是環境生態史上「童山濯
             濯、頓改舊觀」的濫觴,以及作為對臺灣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一種侵略方式,往後
             也為原住民族帶來劇烈的社會文化變動。隨之而來的修築「開山撫番」與「理蕃道
             路」,則完全把原住民族的部落社會納管於國家掌控之下。

                 若從歷史地理學的角度來看,「隘勇線」、「理蕃道路」與「集團移住」三項
             政策是實際是讓原住民生活空間被國家所納管的過程,迫使其土地「行政區化」,
             大概有三種類型(鄭安睎 2012:166-167):
                 一、生蕃地→隘勇線包圍→蕃地行政區化→蕃地(國家所控制)→蕃地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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