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原住民族文獻第1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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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2




                    二、 生蕃地→隘勇線包圍→蕃地行政區化→蕃地(國家所控制)→普通行政區化
                        →普通行政區。
                    三、生蕃地→設立蕃務官吏駐在所→蕃地行政區化→蕃地(國家所控制)。
                    撇開近代因為天災或人禍所被迫遷徙的因素,其中國家主導下的「隘勇線推

                進」與「集團移住」政策,實為影響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變化與發展最重要的因素之
                一,前者讓原住民的土地從「生蕃地」轉變成「普通行政區」,因此喪失不少傳統
                領域與土地。
                    日治時期以來,許多原住民族的部落皆遭受到政策性的集團移住,雖然各原住

                民族部落移住情形可能因為新移住地的房屋、公共建築、耕地等問題,而無法將每
                一個部落,按照標準程序移住。若再加上原住民族內有反彈聲音、部落中有勢力的
                人阻擾或拖延移住進行,因此雖有標準計畫,進行方式仍有個別化的差異。戰後,
                中華民國政府似乎也繼承日治時期集團移住政策,雖然以改善原住民族生活,促進
                山地經濟發展做為出發點,但本質上與日治時期集團移住相去不遠。差別在於施政

                者對於所移住之部落,政策強制性與移住過程中的討論與協調性,其實仍保有將山
                區原住民淨空的基本邏輯,差別的是施政中所產生立場對立性強弱而已。至於所遭
                受的臺灣原住民族的部落(社)數量如此多,每個部落所遭遇的移住情形也各不相
                同,未來都必須以個案加以研究,透過口述歷史與田野調查方式,重建臺灣原住民

                的遷移歷史。
                    「集團移住」政策則讓
                原住民離開其舊聚落(舊社)
                (圖12),也是造成目前臺灣
                山區佈滿舊社的原因,然而大

                多數離開家園的原住民族人,
                也可能在新聚落居住4代或5代
                以上,除了少部分仍知道祖先
                的舊聚落與家屋之外,其餘山

                區的舊社、家屋與人(族群)
                的聯繫仍是薄弱的,原住民族
                如何返家與尋根,未來是值得
                                                    圖12 2002年布農族五大社群立碑活動
                探討的議題。                              (圖片來源:鄭安睎攝,2002/11/5)




                (55)                        隘勇線、理蕃道路與舊社─ 從歷史地理學的視野與觀察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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