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0 - 第五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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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特別應展現在主管機關對於槍彈許可條件及其程序之相關法令形成過程,應經過原住民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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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質參與(如諮商、同意等 )。另不應忽視者,文化並非一成不變的僵化概念,而是兼容一切並
                   具有持續發展的開放性特質。上述憲法規範亦已正確理解文化之此項發展性特質,而要求國家應

                   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文化,並對於原住民族文化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憲法增修
                   條文第 10 條第 11、12 項前段參照)。故國家機關於處理相關原住民族文化事務之際,自不應誤

                   解原住民族文化屬於僵化既定之概念,而忽略了確保其繼續發展之自由空間。就槍彈事件而言,

                   許可原住民使用之槍彈,即應秉持此項理解,依循科技進展與時代變遷而為相應調整。應同時加
                   以說明者,尊重與維護族群文化,自不應因此保障過程反而使該族群蒙受不利益,此應屬事理之

                   當然。因此,根據此項不利益禁止原則(Prinzip des Verschlechterungsverbots)之要求,保障
                   原住民族狩獵文化之同時,自不應要求原住民放棄改用更安全槍彈之可能性,而坐令其僅能繼續

                   承擔對持槍者有高風險之槍彈。

                   二、實現原住民族基本法之應許狀態:


                      為保障原住民族基本權利,並促進其生存發展,我國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2 項,
                   於 2005 年 2 月 5 日制定公布了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1 條參照)。儘管本法並未明定就原住民族相

                   關事務,除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應較其他法規具有優先適用之效力。然解釋上仍應同此理解。

                   立法者設定此法以維護原住民族權益之立意固然甚佳。然法貴在實踐,本法規範目的是否確能在
                   現實世界實現,自尤較立法本身更為重要。另本法所宣示之相關價值,本質上仍有賴規範具體事

                   務之其他法規的具體適用始得呈現。然也因此,當其他相關法規或實務運作有任何保障原住民族
                   權益之具體作為展現時,反面推之,自均得以本法之相關規定作為其正當化之根據。

                      具體而言,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要求,國家除應保障原住民族之尊嚴及基本人權外(第 29

                   條),更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其自主發展,並實行原住民族自治(第 4 條)。因此,非原住民
                   主流族群自認更加的生活方式選項,不應違反原住民族意願而強迫其接受。當政府與原住民族自

                   治間權限發生爭議時,應由總統府召開協商會議決定之(第 6 條)。另本法除宣示承認原住民族之

                   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第 20 條),且尊重原住民族選擇生活方式、習俗、資源利用方式、土地擁
                   有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利外(第 23 條),並許可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非營利之獵

                   捕野生動物行為。但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第  19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2 項)。至於程序

                   保障之參與機制部分,當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等事項,應諮詢並取得原住
                   民族同意或參與。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

                   諮商,並取得其同意(第 21 條)。若涉及於原住民族地區劃設國家公園等事項時,應徵得當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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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此,我國原住民族基本法仍待有效執行,並應修改與之牴觸的相關法律與行政措施,且應落實事先向原住民族諮商,
                   以及關於原住民族事務應保障原住民族直接參與權等未達兩公約要求之違失,業經國際獨立專家於審查我國政府落實國
                   際人權公約初次報告後所通過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第 30 點以下,特別是第 35 點),清楚點明。免費下載網路資源:
                   http://www.humanrights.moj.gov.tw/ct.asp?xItem=328070&ctNode=33698&mp=200(最後造訪日期:2014 年 8 月 15
                   日,下文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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