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8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三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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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三輯)


                  高等裁判法院判決之後,兩造均提起上訴。英屬哥倫比亞省上訴法

              院(British  Columbia Court of  Appeal)於 2012 年 6 月 27 日之判決結
              果,推翻了高等裁判法院關於肯認 Tsilhqot’in 傳統領域的判決。而在本
              案中,上訴法院對於高等裁判法院認定 Tsilhqo’in 在系爭土地範圍內,
              享有狩獵、誘捕等原住民權利,均表示同意。但是,上訴法院認為,

              Tsilhqot’in 無法主張系爭土地均屬於該族之傳統領域,除非其可主張該
              族群之傳統領域係以特地區域為基礎(site-specific basis),且在該特定
              區域內有排他使用之事實,例如:聚落、屯墾之土地,或者是用以狩
              獵、漁獲、集會及祭儀之場域。在符合這些情況下,才能認定該特地土
              地屬於原住民族之傳統領域。由此可見,上訴法院認為在本案中,如何

              判斷系爭土地是否屬於原住民族之傳統領域,其重點並非依據原住民族
              主張之「領域範圍」,而是該土地是否屬於原住民排他使用的「特定區
              域」。
                  上訴法院認為原告主張系爭土地屬於該族群之傳統領域,顯然是基
              於「領域範圍」的概念。因為原告之主要論述如下:原告於不同之時

              間,在系爭土地的不同地點居住;並在系爭土地之不同地點狩獵、漁獲
              及誘捕獵物;此外,隨著季節的變化,原告在系爭土地範圍內遷徙。正
              因為原告上開主張,上訴法院指出,原告在 1864 年歐洲移民政權建立
              前,並未排他占有系爭土地之特定區域。原告自無法主張系爭土地為該
              族群之傳統領域。

                  英屬哥倫比亞省上訴法院判決之後,Tsilhqot’in 對該判決提起上
              訴。而加拿大最高法院受理該案之後,必須處理之爭點為「原住民族傳
              統領域,在法律上之判斷準則為何」?2014 年 6 月 26 日加拿大最高法
              院以全體無異議之判決,認為系爭土地屬於 Tshilhqot’in 族群之傳統領

              域。該判決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Beverley  McLachlin 負責撰寫,判決
              理由強 調 ,討論 原 住民族 傳 統領域 判 斷標準 中 ,有關 「 占領」
              (occupation)的概念,必須從不同族群的文化脈絡中加以理解。而
              Tshilhqot’in 是一個半游牧的族群,對於占領的意義,也必須依據該族群
              長期運行的慣習及對土地的利用方式加以解釋。McLachlin 大法官援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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