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P. 179

於原住民保留地行政救濟之特色,因而只得暫  時先捨去對於三個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的逐案檢視,僅先對最高行政法院之案件進  行逐案閱讀與分析。以下先對案件進行
                 整理概述,再針對案件顯示出特徵進行說明分析。
                 1.   最高行政法院原住民保留地案件概況
                      本文先對 85 則案件逐案檢視,發現此 85 則案件有的係相同案件,只是歷經  上
                                        35
                 訴、再審、抗告等程序 ,有的則是在判決文書中因為法條或是相關文件提及「原住
                                                                                   37
                             36
                 民保留地」 ,因而再次進行整理,彙整出以下自  1998  年迄今 的  61  則案  件。
                 為了清楚標示,先以表格,對於判決字號、判決事實摘要、當事人,以及必  要標示
                 之說明(是否為原住民、對於原住民保留地之爭執原因等)進行案件概況  整理。

                 先列表於下:

                   編
                         判決字號                   事實摘要                     當事人               說明
                   碼

                   1.   105  年度      上訴人欲繼續承租位於廬山                     太仁開發事  非原住民承租原

                        判字第          之原住民保留地被拒 , 向被上  業股份有限  住民保留地
                        117  號       訴人原住民族委員會請求補                     公司 vs.原
                                     償亦遭拒。                            民會、內政

                                                                      部

                   2.   104 年度       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                     高泰成 vs.       抗告人於前審已
                        裁字第          委員會決議 , 依原住民保留地  屏東縣牡丹  逾救濟期間(高

                        2128 號       開發管理辦法通過由訴外人                     鄉公所           雄高等行政法院
                                     設定耕作權及地上權 , 相對人                                104 年原訴字第 2

                                     登記完成後抗告人以該設定                                   號)原住民保留
                                                                                      ;
                                     土地權利之登記致使自己之                                   地開發管理辦法

                                     農地無法通行 , 以利害關係人                                不在處理土地間
                                     之身分對權利設立登記提出                                   私權爭議,抗告

                                     救濟。                                            人欠缺訴訟權能
                   3.   104 年度       上訴人申請租用原住民保留                     段余凌雲          非原住民承租原

                        判字第          地,台中市政府 92 年核准,                  vs.台中市        住民保留地
                        535 號        但於 101 年撤銷。                      政府

                   4.   104 年度       上訴人主張自己對原住民保                     江士勳 vs.       非原住民無法申









                 35
                    此等案件在以下表格將列入同一編號之下。
                 36
                    103  年度判字第 51 號、103 年度判字第 214 號、99 年度判字第 556 號(遺產稅)、98 年度判字第
                 383 號(低收入戶之認定)、91 年度判字第 652 號(申請造林補助)、89 年度判字第 2006 號(水土保
                 持法)
                 37
                    本文案件搜尋至  2016  年  4  月  18  日。


                                                            175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