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2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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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體系,不管是在英國的、美國的普通法裡面作為解釋英國普通法的補充法都
應該看一下法院判決的法源,所以法院體系跟其他英國體系為主的普通法國家其
實沒有太大的差別,這也各位在學習加拿大的原住民相關權利的時候比較要注意
的一點,那第三就是加拿大的法院體系以這個判決來說,他是一直到省的法院審
理結束以後,才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所以前面所提到的這些奇特名字都是省的
省級法院,通常省的第一審法院都叫 Provincial,法律就是最高得命令,所以在
上面的 supreme、court of appeal 在上面的話,如果還有辦法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
當然就是奇蹟,這也是請大家要注意一點的,就是名詞跟省級沒有太大的關係。
接下來就是這篇文章我覺得很開心的理由就是他使用了一個非常正確的描
述就是傳統領域的話,這個字在我們台灣或者是在中國的原住民法令文獻都常常
用權格這字來去說它,但是我一直都反對這個翻譯的理由是權格這個字沒有辦法
呈現出傳統領域的兩個特性,第一個就是時間的要件,第二個就是空間的要件,
那如果說一個名詞沒有辦法呈現說時空要件的話,這個名詞翻譯就是一個無效翻
譯,那傳統就可以說明這兩個要件,第一個是在時間上有從古到今歷史的要件,
那在空間上都告訴我們說這個傳統權力都必須要被現代社群所繼續利用,至於說
利用效能如何,等大家來比較,以這個案子來說,各位可以看到,大家學習這個
案子的時候可以看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就是,都是出現在英屬哥倫比亞現在改名
叫貝斯省,如果再繼續翻譯成英屬哥倫比亞,就好像中華台北一樣,加拿大政府
一定不會太高興,就是說現在都翻譯成貝斯省,那貝斯省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案
子呢?那因為當時在東岸很少發生這種的案子,因為東岸的條約所涵蓋的土地範
圍都已經確定了,所以所有的原住民跟市民社會都要採取一個競爭關係,那誰有
效看管土地,土地就是誰的,可是到了西岸土地太大,所以即使白種人也沒辦法
有效開發,所以這時候它就是處於一種先透過先佔有然後再透過有效土地來證明
他管理能力的一個競賽,當這些競賽就形成對傳統領域爭執的很重要的場域,所
以為什麼這些判決一向都是針對加拿大或者美國西岸而不是集中在東岸,講到這
裡就回顧到剛剛所提到的時空要件,時間要件上沒有甚麼太大問題這個案子來說
的話,這個族群可以有效證明自古以來他就是在這個地方生存,這點來說我想未
來我們在爭取傳統權力的時候,一樣要做這方面的詳細調查,我想自從黃敏輝老
師還有台大協助進行傳統領域調查的時候,這些資料全部都有了,那再加上未來
轉型正義所開放的這些資料,一定可以證明時間要件,所以我想這點比較沒有這
麼大的困難,至於空間要件就比較困難了,為什麼呢?空間要件我們就出現一個
所謂利用關係不中斷,或者說跟現在社群之間的關係必須要被證明,那我們要證
明跟現在社群關係,不是住在那邊就有效,還要有比較性,所謂排他利用、有效
利用或者是說傳統利用這幾個判斷方法,那最高法院的判決採取了一個非常有利
於原住民的解釋,就是他尊重原住民傳統利用方式不再用排他的有效的利用方式
來去評價現在的管理的一個效能,還有就是證明他佔有的是不是繼續的有效的實
質的呈現出經濟效能,那剛剛我有一個小小的建議就是,occupation 這個字是佔
領,佔領在國際法上面兩個國家透過戰爭的方式來去互相競逐的一個名詞,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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