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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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與族群空間變遷下的原住民族意願表示機制
哈勇.諾幹,Hayung Noqan
泰雅族南澳青年聯盟
摘要
本研究概述南澳鄉部落組織的變遷,並分析<原基法>實施後,南澳鄉公所
執行部落核定與傳統領域調查的成果及其影響。本研究的問題意識在於指出,自
歷來政權的殖民政策以下,致南澳鄉部落組織與空間趨零碎化,如若忽略這些事
實,並逕以理念型部落型態作為部落核定與傳統領域調查的標準,日後對於<諮
商辦法>中部落公共事務的討論以及原住民族同意事項的議決,必定產生有某種
程度的影響。其次,部落內部公共事務雖得以部落自主決定之,但以南澳泰雅族
部落社會組織而言,部落並非獨立於流域群部落之外,部落之間其實具有超部落
組織的聯結,部落之間彼此互動奧援。基於以上的思考,以「理念型部落」作為
部落核定及傳統領域調查的標準,不僅村落內部的公共事務難以部落自決行之,
而對於<原基法>同意事項,以部落作為行使意願表示機制的單位,依下文對南
澳鄉各村落中部落組成及其族群空間的分析,則難免不予人產生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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