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期刊第一卷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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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服務社在原鄉:整理與分析研究 9
用公有土地共 18 處者,比例高達 62%。
其次,在 25 個設有民眾服務社的平地鄉裡,民眾服務社建築物座落土地完全屬於公有土地者,包
括新竹縣關西鎮、花蓮縣花蓮市、臺東縣關山鎮…等 9 處;臺東縣大武鄉民眾服務社建築物座落土地,
則部分為公有、部分為國民黨所有;花蓮縣豐濱鄉、臺東縣臺東市、臺東縣太麻里鄉等 3 處民眾服務社
建築物座落土地,屬於國民黨所有;苗栗縣南庄鄉、苗栗縣獅潭鄉、南投縣魚池鄉、屏東縣滿州鄉、花
蓮縣富里鄉、臺東縣卑南鄉等 6 處民眾服務社建築物座落土地,屬於黨營事業所有,其餘則分屬自然人
所有或不詳。若換算百分比來看,25 個平地鄉民眾服務社建築物涉及使用公有土地共 10 處者,比例也
達為 40%。
最後綜合統計來看,在全臺 54 個設有民眾服務社的原住民地區,民眾服務社座落土地涉及使用公
有土地者,迄今共計 28 處,比例近 52%。
表三:原住民地區(54 個鄉、鎮、市)民眾服務社座落土地所有權現況
山地鄉(29 個)
新北市烏來區 桃園縣復興鄉 新竹縣尖石鄉 新竹縣五峰鄉 苗栗縣泰安鄉
公有 32 公有 自然人 公有 公有
臺中市和平區 南投縣信義鄉 南投縣仁愛鄉 嘉義縣阿里山鄉 高雄市桃源區
部分公有、部分黨營事業 不詳 公有 公有 無資料
高雄市那瑪夏區 高雄市茂林區 屏東縣三地門鄉 屏東縣瑪家鄉 屏東縣霧台鄉
自然人 公有 不詳 黨營事業 公有
屏東縣牡丹鄉 屏東縣來義鄉 屏東縣泰武鄉 屏東縣春日鄉 屏東縣獅子鄉
公有 公有 公有 公有 公有
臺東縣達仁鄉 臺東縣金峰鄉 臺東縣延平鄉 臺東縣海端鄉 臺東縣蘭嶼鄉
不詳 不詳 不詳 公有 公有
花蓮縣卓溪鄉 花蓮縣秀林鄉 宜蘭縣大同鄉 宜蘭縣南澳鄉
黨營事業 自然人 公有 公有
平地鄉(25 個)
新竹縣關西鎮 苗栗縣南庄鄉 苗栗縣獅潭鄉 南投縣魚池鄉 屏東縣滿州鄉
公有 黨營事業 黨營事業 黨營事業 黨營事業
花蓮縣花蓮市 花蓮縣光復鄉 花蓮縣瑞穗鄉 花蓮縣豐濱鄉 花蓮縣吉安鄉
公有 自然人 自然人 國民黨 公有
花蓮縣壽豐鄉 花蓮縣鳳林鄉 花蓮縣玉里鄉 花蓮縣新城鄉 花蓮縣富里鄉
國民黨 自然人 公有 部分公有、部分國民 國民黨
臺東縣卑南鄉 臺東縣東河鄉 臺東縣長濱鄉 臺東縣鹿野鄉 臺東縣池上鄉
黨營事業 公有 33 公有 不詳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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