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期刊第一卷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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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          第六期



            著力甚深,也見到了成效。
                然而,無法從統計數字看到的是原住民的專業技能程度、勞動條件與薪資水平。不過,在原住民委

            員會於 2015 年 1 月所發表的促進原住民就業方案                    66  之中,可以發現原住民就業尚有教育程度低於一般
            民眾、工作型態為勞力密集型、非典型就業者比例較高、參與職業訓練比例過低等問題點存在。
                誠然,如釋字第 719 號解釋理由書第 6 段所示:「國家所採取原住民族之保障扶助發展措施原有多
            端,系爭規定要求得標廠商於履約期間進用一定比例之原住民,亦屬其中之一環。然因此所能提供者,

            多屬短期或不具技術性之工作,難以增進原住民長期穩定之工作機會及專業技能,國家仍應透過具體政
            策與作為,積極實踐上開憲法增修條文對於原住民族工作權之保障,並應就該積極優惠措施,依國家與
            社會時空環境與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之需求,定期檢討修正。」是以,包括比例進用制度在內,應對目
            前的原住民就業促進政策作通盤的檢討與修正,以真正地落實對其之就業保障。






















































            66  file:///C:/Users/user/Downloads/%E4%BF%83%E9%80%B2%E5%8E%9F%E4%BD%8F%E6%B0%91%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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