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期刊第一卷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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ሞ̺༵ૄ੉ɾʘɺήᘱוၾᛆлڭღ 23




               在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前提之下,予以保留?                                ༧ତίٙϞɓԬίجܛɪٙላ߉dˢνႭҢ
                                                                   ࡁഐ੎ٙவࡈɾՅҢ෴̘̈ədί̺༵ૄٙ
               貳e研究方法                                              ዆ࡈ˖ʷෂ୕༁ࠦd݊Ңʔঐ੄Ϋ࢕ࠅ࢕༁
                                                                   ٙৌପdЫᛓᏑ෗k
                                                               筆者:މʡჿճk
                   筆者自2015年8月3日到2016年3月28日,
                                                               K:வࡈఱ݊Ңࡁ̺༵ૄٙɓࡈnʔٝ༸dఱ݊

               透過南投縣梅子鄉(化名)調解委員會主席的協
                                                                   வᅵɿfnᙅνႭҢഐ੎dҢ෴Ցவɓ࢕
               助,針對梅子鄉具有布農族身分的調解委員、前
               調解委員、調解委員會秘書,以及於部落中擔任                               ɛdҢʔঐ੄Ϋ࢕ՑҢٙࢅ࢕ႭjЫഗҢɓ
                                                                   ෯ήdҢࠅίவᗙႊגɿdҢࡁ̺༵ૄӚϞ
               排解糾紛角色的村長,進行半結構式深度訪談。
                                                                   வᅵٙ୦࿕f
               至於部落耆老(FGHIJ)的部分,則係以座
                                                               筆者:ԟҢ̙ʔ̙˸ሗ઺આdί̺༵ૄˢνႭ੎
               談會(焦點團體法)的方式進行問題討論,並請
                                                                   ᓿٙཀ೻຅ʕϞӚϞࡳԬᄃό݊ί੶ሜႭவ
               當地一位調解委員協助進行族語口譯。
                   在正式進行訪談之前,筆者先紀錄受訪者的                             ࡈʊ຾ഐ੎ٙ੉ɾd˼ఱʔ݊ࢅ࢕ٙϓࡰd
                                                                   ˼ఱᜊϓ݊˃࢕ٙɛdה˸ʔঐᘱוৌପk
               所屬族群、性別、年齡、出生地(籍貫)、居住
                                                               K:ɰӚϞࡳԬᄃόdఱЫഐ੎əᙅνႭ֔෴Ց

               地、職業等背景資料.訪談的內容於徵得受訪者
                                                                   ю࢕dЫఱ݊͑Ⴣਂю࢕ٙɛdה˸ஷ੬Ң
               的同意之後,予以全程錄音,並謄錄為文字,備
                                                                   ࡁ˸ۃٙෂ୕݊ႭdҢࡁึڿ˃֑ྒlԟҢ
               份存檔於電腦、DVD/CD光碟中.訪談結果並透
               過質性研究資料分析電腦軟體Atlas.ti,協助進行                          ෴ཀԸʘܝҢʔঐ੄ࣅ࢕༁ٙɺήeৌପd
                                                                   Ш݊ତίٙج˿ʔ݊வᅵɿf
               質性研究資料分析。
                                                               筆者:࿁dତίٙجܛdࡡۆɪڭϞІʉࡡԸٙ
                   為保護研究參與者的隱私,參與者的背景資
                                                                   ֑ˤdʊ੎ٙ੉ɾᒔ݊ڭϞІʉࡡԸࢅ࢕ٙ
                                         16
               料以匿名的方式編號如附件一 。
                                                                   ֑ˤf
                                                               K:ה˸࿁Ңࡁʃ֌ഐ੎ٙd࿁ʔৎҢவᅵႭd
               參e 布農族對於婦女繼承權之觀點                                    ˼̥ࠅ෴ഗ̻ήɛd˼ٙ዆ࡈซجఱึҷ
                     分析                                            ᜊdޟЇ׵࡝࡝Ϟɓ࿁˃ֈd࡝λίவᗙϞ
                                                                   ౤Ցd˼ٙ֊֊ఱ݊Ϊމ෴ഗ̻ήɛd௰ܝ
                   本文之研究發現包括:                                      Ըə˸ܝdࣅࡈ͂ಏଢٙ˝ಓආԸႭdҢࡁ
                                                                   ࠅ࢕༁ٙৌପfnவࡈʃ֌෴ഗ̻ήɛe෴
               ɓeɾՅʘᘱוᛆ                                            ഗဏɛ˸ܝdʔٝ༸݊ܣჿᅵًٙرdఱ݊
                   多數受訪者(A,B,C,D,F,G,                              ࠅΫԸࣅࢅ࢕ٙήfШ݊࿁Ңࡁ̺༵ૄႭவ
               H,I,J,K,N,Q)表示,布農族婦女並                               ᅵٙਪᕚٙ༑dҢࡁ݊ʔʪ஢ٙdΪމҢࡁ
               無財產繼承權利;在父系社會家庭結構之下,女                               ӚϞவᅵٙɓࡈίجܛɪٙෂ୕f
               兒婚後被認定為夫家的人,不再是娘家的成員,                               又如,D先生於受訪時提及:
               先生在夫家會分到財產,已婚婦女被認為因此也                           筆者:ͦۃ௅ໝ༁ࠦϞɾ܀ɿϞ˴ੵႭɰҎૐᘱ
               等於有分到,所以不應回家分產,否則會受到祖                               וৌପ෗k
               靈的詛咒,將有許多不吉利(比如說家破人亡甚                           D:˸ͦۃԸᑺdତίே݊ܲ๫ତБجܛdேึ
               至於滅家族)的事情發生;女兒不參與娘家遺產                               ɾ܀ɿேึࠅӋfШ݊ίҢவࡈ࢕ࢬ༁ࠦd
               分配,才能確保夫家與娘家都平安無事。少部分                               ΪމҢࡁʊ຾Ϟவࡈ࣬ଉ໛ոٙᝈׂdה˸
               婦女於兄弟繼承大部分家產之後,可能會分到少                               Ңࡁவࡈ࢕ૄᒔλdɧࡈ֎֎ேʔึซࠅΫ
               許財產;或是已婚女兒若係年邁父母的主要照顧                               ԸࣅҢࡁ࢕༁ٙৌପfΪމႭྼίٙdҢࡁ
               者,父母可能會分配少許財產予女兒;但分產予                               ̺༵ૄٙၚग़ఱ݊வࡈdΪމவࡈɰ݊Ңࡁ
               女兒的舉動通常都會引發兄弟姐妹間的不愉快。                               ϼɓቁdɰ݊຾ཀ˼ࡁ΍ΝٙซجfҢᙂ੻
                   例如,K女士於受訪時,指出:                                  ˸ۃϼɛவᅵɿʱৣৌପ݊ܘλٙdΪމ˼
               K:ᒔϞɓᓃఱ݊Ⴍdఱ྅ЫႭٙd˸ۃٙෂ୕                               ࡁٙᝈׂఱ݊dЫ݊ɾ܀ɿd෴̘̈əd

                                                                   ֔ϼʮԟᗙఱϞৌପdה˸ʔᏐ༈ΫԸfϾ
               16   因應受訪者的要求,筆者特別將職業欄刪除,因讀                         ˲ЫΫԸࣅৌପdึ݊ɓࡈʔλٙdఱ݊ึ
                 者可能較易從職業欄推測受訪者的確切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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