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1 - 原住民族文獻第12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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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3




                識不深,前期採用懷柔撫育理蕃手段,並延續前朝清政府時期的「理蕃」政策,例
                如成立撫墾局、設置隘勇線、指定交易所、開辦蕃地教育,及開闢理蕃道路。直到
                臺灣平地區域抗日活動稍漸平息,1906年後日本理蕃政策進入威壓時期,更在1909
                年日本總督佐久間佐馬太頒布《理蕃事業五年計畫》,內容包含沒收原住民槍枝與

                彈藥、擴張隘勇線、設立駐在所、開拓蕃地道路,藉此企圖以武力迫使全臺境內原
                住民降服(臺灣總督府警務局 1998:7)。實際上理番政策執行並未如日本政府預
                期中的順利,布農族學者海樹兒,犮剌拉菲在《布農族郡大社群部落史研究》中
                (2018:194-229)指出,自1919年起日方開始小規模的蕃地集團移住,後因1930年

                爆發的「霧社事件」,官方採用更為積極的理蕃方針,於1934年提出《蕃人移住十
                年計劃書》,此後日方以集團移住的方式,開始以大規模實行以分化原住民聚落社
                群勢力。
                    根據本文報導人現年86歲大燕的敘事,她提及自己出生於在現今高雄市與臺東
                縣接壤的馬里山區,日本總督府頒布《蕃人移住十年計畫》的規劃下,她們被迫離

                開從小生長、耕耘的土地馬里山,國家力量介入馬里山聚落,當地居民被有計畫的
                「集團移住」到現在那瑪夏地區開展新的生活:「因為那個日本人叫我們說不要在
                馬里山,要搬到那瑪夏那邊」。移住政策顯露日本殖民與經濟發展的目的,藉由移
                住計畫能夠將深諳叢林地形布農游擊戰士放置到陌生環境,減少日本軍隊與原住民

                駁火時的不利條件,同時也藉大規模原住民人口遷出,方便日本方進駐山林砍伐珍
                木資源。鄭安睎(2010:25)探討原住民的山林智慧與官方山林開發政策,該文中
                說明過去日治時期日方透過「集團移住」試圖改變山區人們生活與秩序,真正的目
                的除了有效的管理原住民,更看重的是開發山林資源,改變人民的生活只是對外宣
                傳的官方說辭。同樣原本居住在馬里山被迫遷移的報導人大聖則指出:



                       日本人一看布農族到處那個雄壯啊,專門殺別的地方,太厲害了,所以把布
                       農族分開,一部分遷到桃源這邊,一部分遷到三民鄉(那瑪夏)。(2016年
                       8月21日訪談紀錄)



                大聖點出布農族強壯、善戰以及擅於山林生活的族群特性,使得日方不得不逼迫布
                農人遷移。布農人被迫遷移的歷史事件,不僅造成馬里山布農人的大規模移動,它
                同時也分化布農族的氏族力量。上述兩位耆老報導人在訪談過程皆提到,過去的布




                (231)                                   成為「原住民」:以高雄六龜布農人為例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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