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原住民族文獻第12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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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 專 本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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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蘭對臺灣原住民的統治方式與儀式






                陳鴻瑜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名譽教授







                I.  前言

                    臺灣在1624年荷蘭統治以前,散佈著許多大小不一的部落,大者人數不滿3

                千,小者不滿百人,各部落由其族長、長老或頭目領導。由於沒有出現大一統的王
                朝,沒有統一的語言,以致於各個部落各自講他們自己的語言,彼此溝通困難。為
                了爭奪狩獵場,防止隔鄰的部落的入侵,而以戰爭阻止對方的覬覦,戰勝者割取對
                手之人頭,除了誇示英勇外,亦用來嚇阻對手。

                    早期臺灣住民除了原住民外,亦有華人。華人何時移入臺灣,不可考。宋國趙
                汝适的《諸蕃志》一書曾記載臺灣島上有毗舍耶人(趙汝适 1986:86-87),此應該
                是曾到過臺灣島的華人告訴他的,否則臺灣原住民不通中國話,他不可能從臺灣原
                住民知曉島上的情況。
                    臺灣原住民族在17世紀應是物質文明發展落後地區,他們信仰拜物教,有偶像

                祭拜。原住民大多從事漁獵生活。荷蘭從1624年到1662年期間統治臺灣,它如何將
                原住民基督教化成現代政體下的人民,是為本文關注的焦點。本文將從政治、經
                濟、社會和文化等層面分析荷蘭的治臺政策。



                II.  以武力逼簽和約


                    荷蘭以外來勢力入侵南臺灣的大員一帶,自然引起原住民和華人的不滿,第一
                個反擊入侵者是小琉球島的原住民,結果遭到荷蘭滅族之懲罰。荷蘭一艘快艇金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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