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原住民族文獻第14輯
P. 77

等四個階段,其依據主要以舞團設置地點進行分期。另一種分期方式以十年為一
                期,見於鐘予希〈從傳統樂舞邁入跨界製作從部落文化的本質探尋新創意〉一文,
                「原舞者」30年,分別為第一個十年:傳統樂舞搬入劇場、第二個十年:注入西方
                戲劇元素,以及第三個十年:肢體藝術化延伸下一個十年。二文雖有不同的分期方

                式,但殊途同歸。例如楊文認為「原舞者」在重返部落原鄉時期,期能接軌原鄉、
                貼近部落,找回原住民樂舞文化的原始能量與本質。作者返回部落這一階段已有18
                年的光景,實則亦帶領著原住民舞蹈走向精緻化、菁英化、舞台化及劇場化,也因
                收費演出,使樂舞展演帶入經濟高端消費。

                    原舞者為彰顯劇場效果及張力,不僅強調舞蹈動作,還有政府扶植的力量及大
                型組織的故事與脈絡,以致朝向泛原住民族、國家化及西化的發展方向。在趙綺芳
                〈台灣原住民樂舞泛原住民主義的建/解構〉一文,指出「泛原住民主義」與部落
                取向的精神之間的交互影響與協商的辯證關係,具體地反映在當代原住民樂舞的實
                踐過程,她著重在觀光、比賽以及舞臺演出等三個面向,突顯展演過程中權力不對

                等的結構情境,反映於展演者與觀眾之間的族群屬性差異,而原住民雖然缺少權威
                與資本,仍在與觀者的對話關係中,完成文化的實踐。在觀光樂舞與競賽場域中,
                原住民可說是客體化了的主體。
                    臺灣原住民與世界其他地方原住民相似,都曾經歷傳統舞蹈觀光化而主體性弱

                化的階段,楊文指出原舞者是在臺灣原住民樂舞歷經祭儀、觀光、流行等變奏三部
                曲後開出了新面向,與趙文提到觀光樂舞的問題及原舞者遇到的發展困境,觀光樂
                舞除了將神聖的樂舞世俗化外,也在表象變遷之外出現更深的質變,不同族群樂舞
                的融合與拼貼,強化泛原住民認同;舞蹈競賽的特定編舞概念也影響了部落樂舞傳
                承,並以中華民族舞蹈競賽為例,說明去族群化成了其中的一個現象,公式化的舞

                蹈經教育機構的推波助瀾,部落更顯弱勢。
                    在探討原舞者的發展上,趙文注意到在觀光樂舞階段之後,原舞者出現的意
                義,也看到背後原漢菁英攜手共構的特性,以及受到西方現代主義潮流的影響。筆
                者認為雖不能說,成也泛原、敗也泛原,但初期伴隨原舞者的泛原概念有其作用,

                既相生也相斥,而後來面對部落真實性問題的分歧與競爭,回頭挑戰了泛原的概
                念,如鍾文提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被登記為部落的祭儀歌舞,
                必須經過授權,否則不能由不同族群、不同部落族人唱跳,這對原舞者而言是一種
                新的挑戰,筆者以為該法上路之後,實則是亦是原住民族樂舞發展的新限制。




                (77)                                         原舞者/影舞者:究竟誰在舞動?           69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