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0 - 第七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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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的,第二種是跟 Cherokee 通婚的白人,那第三種就是 freeman,那可是這個

                   freeman 也不只是黑人,很可能是有 Cherokee 血統但是因為外觀的特徵上可能跟
                   黑人比較相近的,然後就被驗成是 freeman。那在 1980 年的時候呢,1980 年代
                   Cherokee 內部他們想要去改變這個身分認定的規則,就要把這些黑人跟他們的後
                   裔,那可能也是有一些確實有Cherokee血統的這些所謂的freeman當是列在這個,

                   他上面有三種人嘛,那雖然那個時候都是 Cherokee,那但是他們在 1980 年裡面
                   的時候就想要把 freeman 都排除,那想要承認 1906 年那時候普查裡面做出來說
                   有 Cherokee 血統的人以及他們的後裔才是 Cherokee。那在 2004 年的時候,這些
                   黑人的後裔他們就向那個 Cherokee 的最高法院,他們族有自己的最高法院,提

                   起訴訟,然後說這個 freeman 法,他們把這些人排除這樣的規定是違憲的。那在
                   2006 年的時候,在 Cherokee 最高法院就判決他們勝訴,那他們勝訴之後,想要
                   把他們排除的人就提了一個 Cherokee 憲法的修憲案,然後他們就說我們還是要
                   把他們排除,然後這個修憲案通過了,好,那這個時候呢,那個 BIA 他就開始,

                   就是那個聯邦的印地安事務管理局,他們就發文說,欸我們沒有承認你這個修憲
                   條文喔,那這個黑人的後裔也有針對這樣的一個修憲案去 Cherokee 自己的法院
                   去提了一個訴訟,就是說這個修憲呢是違反當時 Cherokee 跟美國聯邦政府簽定
                   的這個條約,因為那個條約說要給他們光明權,那地方法院就判決這個黑人投以

                   勝訴,說這個修憲案是無效的,可是 Cherokee 的最高法院又推翻了地方法院的
                   判決,說這個修憲案是有效的,所以還是要排除,那這個事情就越滾越往上了,
                   然後美國國會就開始施壓,說那我們要凍結你們三千三百萬美元的相關的預算,
                   然後美國內政部也重新,重申說他們沒有核可這個 2007 年的這個修憲案,然後

                   這個案子現在跑到了就是從 Cherokee 自己的法院跑到聯邦法院,但是現在還沒
                   有一個正式的判決出來,但是這個當事人們說如果判決最後對於黑人後裔不利的
                   話,他們也不排除會一直往上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所以就是剛剛川如有提到說,
                   最高法院在十九世紀做的那三個判決,就是對於確立了一些美國對於印地安人的

                   政策,那這個例子如果真的打上去可能美國最高法院會有一個機會去斟酌,就是
                   美國這個原住民族,Cherokee 族,他們自己內部的一個重要事項就是族群身分認
                   定這件事情,會有一個斟酌的機會,那會不會這樣發展也值得大家來去留意。另
                   外想要提到的就是說,這其實也不見得只是針對牠們族群內部的參政權,也有可

                   能是ㄧ些財產上的利益,因為同樣的例子也發生在佛羅里達的一個原住民族,他
                   們有解放黑奴,但是拒絕承認他們的身分權,那在佛羅里達的情況是,有聯邦政
                   府因為有取得原住民土地有給他們的補償,那這個補償金就放在一個信託基金裡
                   面,那如果一旦被排除了身分認定,就不會是那個基金的受惠人,那這是第一個

                   例子。第二個例子要講的是另一個族,是在麻州,就是剛剛川如給大家看到那個
                   比較早接觸的地圖,那這也是比較早接觸的原住民。那在 1970 年代的時候,麻
                   州旁邊有一個叫做緬因州,這裡面有兩個原住民族,他們曾經提過一個訴訟,他
                   們根據一個法律說,一個美國想要去保護原住民的一個想法,就是說如果你想要

                   把土地賣給非原住民,賣給白人的時候,那需要經過美國國會的同意,那這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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