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第一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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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各國案例,並加緊步伐,尋求阿依努族權利的憲法根據;


                   政策基本理念為:尊重阿依努族的民族認同、尊重多元文化與民族的共生、政策施行
                   以中央為主體帶動地方。

                   最後,再依上述基本精神,全面啟動調查與阿依努人權利提升有關的經濟、文化、政
                   治與社會的基礎建設,等等。


                    從以上報告書摘要可知,日本政府的構想是「廣泛研究,謹慎立法,其他能做的先
               做」。看來似乎卑之無甚高論,但其實卻謹守著近代日本百餘年來的法律傳統──立法就
               得實踐,不願實踐的最好避免立法(與我國似乎正好相反)。


                    因此,期待日本國會通過一部完整保障阿依努族權利的法律,似乎仍前路遙遙。不
               過這段時間,正也是民間知識與力量集結、設法改變主流社會固定觀念的時機。從報告
               書的內容觀之,專家學者以及政府憂心的,似乎也在這一點。過去傾全國之力試圖抹煞
               阿依努族的存在,現在仍得傾全國之力,讓「和人」們接受阿依努族的存在,接受和人

               對該族百餘年的迫害歷史,接受為了遂行轉型正義而必須付出的社會成本。這在任何由
               原住民族存在的國家或社會裡,都被證明並不容易。在此,各種資源的有效集結就變得
               很重要,而想像力或許是貫穿其中的樞紐。




               五、說服主流社會認同的文化權戰略思考

               (一)二風谷訴訟與生物多樣性


                    舉例而言,目前日本在保障阿依努族權利的法律現狀,就是只有阿依努文化振興
               法。這個法律雖然被侷限在「文化(振興)」的面向,但因為文化權相對於 AB 兩公約
               的其他人權清單而言意義較為不明確,因此反而可以提供阿依努人許多種嶄新的策略。
               例如,將文化權與環境權,甚至生物多樣性概念相結合,從而導出民族自決權的行使依
               據,並且對所謂的主流社會提出邀約。


                    為了進行如此的想像,我們可以再回到二風谷訴訟。如同前述,二風谷判決是日本
               國家機關首度承認阿依努民族原住性的司法判斷。不過該判決還有另一個重要的貢獻,
               即對國家公共建設之實施與其對於周邊地區文化的影響進行比較衡量,從而指出文化影

               響評估的重要性。此處的「文化評估」,很顯然的也包括環境評估。換言之,判決承認
               環境與文化的互動性,並對二者均賦予重要的價值。

                    首先請看原告的主張:


                   「二風谷地區絕大多數的居民都是阿依努族,是阿依努文化保存最完整的聖地。此處
                   同時為沙流川流域,每當秋季,沿著沙流川溯流而上的鮭魚,正是與該地生物多樣性
                   以及阿依努文化關係最密切的代表性生物。因為回鄉的鮭魚,會吸引燕鷗、狐狸或灰

                   熊等動物群聚於河川或河口。而阿依努人除了和其他動物一同永續性地分享鮭魚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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