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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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皇玉 原住民持有槍械問題研究


                   偵查審判過程不重視被告的身分,也不會提及被告身分是否為原住民,就成為自

                   然而然的事。此一情形也可以從各法院、檢察署就各種與原住民犯罪相關之統計
                   與資料建檔等等皆付之闕如,可得佐證。


                        為了克服前面的困難,因此本人決定自行找出可行的研究方法,以瞭解我國

                   原住民被告在刑事司法審判上的現狀。幸而隨著科技的進步,過去難以取得的法
                   院判決書全文,目前除少數基於保護未成年人利益及性侵害案件外,大部分的法
                   院裁判書均以電子化方式開放給一般人免費使用查詢。此一判決書之公開,除了
                   可以讓人民知悉法院判決結果並檢驗法院判決內容之外,亦得以讓法學研究者藉

                   由直接閱覽判決書全文,觀察司法實務上不同個案審理結果之差異,並從中窺探
                   審判者依其自由心證而形成判決結論之過程。


                        因此,本人以我國各地方法院自民國 95 年至民國 98 年之四年內判決中,刑

                   事被告或被告之一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所有案件,作為本計畫之研究標的。此外,
                   案件之刑事被告其是否具有原住民族身分,原則上皆依「原住民身分法」之規定
                   認定。若被告之原住民族身分在案件事實上有所爭議,為求統計結果的精確,凡
                   經判決明文認定被告不具原住民身分之案件,則一律排除在研究標的的統計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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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外。


                   本人進行之實證研究方法及重要資訊如下:
                   1、本研究所選的判決資料檢索系統為「法源法律網」。

                   2、本研究原則上以全國 21 間地方法院之刑事判決作為搜尋對象,並不包含高等
                   法院與最高法院判決。
                   3、研究中搜尋判決書的關鍵字為「原住民」。
                   4、搜尋之判決期間為民國 95 年 1 月 1 月至 98 年 12 月 31 日。



                   二、判決統計結果


                        根據前面所設條件的統計結果,總計有 352 件的原住民被告案件。其中,原

                   住民最常違犯的案件種類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野生動物保育條例」,「 公
                   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刑法中的妨害投票罪等三類案件。


                        從年度來看,95 年度共計 87 件,其中槍械案件有 19 件,野生動物保育案件

                   有 12 件,選舉案件有 32 件,合計共有 63 件,已達該年度所選案件總數之 72.41  % 。
                   96 年度共計 74 件,其中槍械案件有 20 件,野生動物保育案件有 15 件,選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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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除了要感謝國科會在經費上的補助外,也要感謝我的研究助理沈巧元,她花了近兩年時間
                   非常詳細的查閱相關判決書與進行統計。沒有她的幫助,本人幾乎無法完成如此耗費時間精力的
                   實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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