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4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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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人:文志榮 律師



                        主持人、各位論文發表人、還有在座的嘉賓,大家平安。



                        不瞞各位,我自己也是原住民,阿美族。首先,我在想我自己,因為我也是
                   從事律師工作,也是曾經為原住民變護過,原先我在花蓮地院我擔任一位泰雅族
                   原住民的辯護律師,這個案子裡面涉及到一件行賄的問題。那一審,他被判四年,

                   然後要上訴到高等法院,那我自己也為這個案子社定一個目標,就是說,想盡辦
                   法,無論如何想盡辦法,讓他獲得緩刑的機會。


                        那因為在第一審之後,犯罪過程已經非常明確了,那證據法辦非常的非常的

                   認真了,也漸漸的攤開了,。到第二次、第三次開庭的時候我發現,如果針對法
                   律來作辯護的話,我看這個案子他一定會去,被抓去關。後來,我就靈機一動,
                   我就說,我就假設這三位法官一定不了解原住民的生活,不了解原住民的自我價
                   值,後來我就索性不作法律的辯護,我就站起來,我就跟三位法官說:我昰原住

                   民,然後我住在台東縣長濱鄉一個很偏僻的鄉下,早期呢,我在小時候的時候,
                   因為我們那個村莊,大家都非常平均,大家很很窮。那,有一家,只要有一家殺
                   豬的時候,他就會用廣播的方式,然後全家、全村的人都要到那戶人家裡,去領
                   豬肉,然後大家勒或者是我們小孩子,就要拿一個很大的一個鍋子,想說可以分

                   到多一點,事實上呢我們分不到幾塊豬肉,然後呢盛下去的沒有幾塊,不是骨頭,
                   就師一些不好吃的,那,裝了很多的那個糖,原住民的生活就是這個樣子,我們
                   並不知道說,我們吃這塊肉會不會犯什麼罪?然後,送這一塊肉,又會不會犯什
                   麼罪?後來,越講越激動、越講越激動,然後,三位法官就講說、直接跟我講說:

                   律師,你講的我非常的感動,回去的時候,可不可以用書面把這些狀況把呈現在
                   用紙說一次?


                        我十分的欣慰,因為這個案子到後來是他獲的緩刑,然後只是說要捐一大筆

                   錢而已。那很榮幸,為著教授的大作來作一些訪談的發表。那當我拿到這份論文
                   的時候,其實我一直在看這個論文,我一直想不到我到底要說什麼?這讓我想到
                   一個,我先前在花蓮去看有一些畫展,然後導覽就跟我們講說:你要很用心看,
                   看看這幅畫會跟你講些什麼?只不過當時我看了很久,我也不曉得這幅畫是跟我

                   講什麼話?後來我用這一個想法來看這一篇文章,那這篇文章定名為,那裡面我
                   感受到傅教授的認真,事實上,這篇資料判決非常難以取得,事實上我們在我們
                   國內難道我們看到原住民我們要證明自己原住民,這在這個法律判決裡面幾乎很
                   少看到這樣的一個問題,那當然是在像剛剛一樣在我們憲法法制條例裡面,因為

                   他要原住民,所以在剛剛黃教授也是提到說,這個部份是這個統計的資料是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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