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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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伯甦詠‧博伊哲努、楊曉珞               文明社會的野蠻誡命

                       規範,族人次忍讓,漢人卻變本加厲:「 汪傳發酋長…如今卻為了阻絕他人入

                       侵,保護鄒族傳統領域資源而被控結夥搶劫,令族人驚愕!酋長在鄒族的土
                       地上執行傳統律法原本是件天經地義的事,奈何鄒族律法之上尚有中華民國
                       法律,酋長不但要受強制法律審判亦恐有牢獄之災,若讓一族之尊被誣告而
                       受盡屈辱,鄒族全體族人無法接受。長老描述,過去以來許多橫行鄒族部落

                       的漢人,不尊重鄒族原有規範,族人本著以和為貴的善良多次忍讓,怎料食
                       髓知味變本加厲。礙於鄒族傳統慣習無法律依據,多數族人又不懂法律,通
                       常只能忍氣吞聲。此事件凸顯出不同族群認知差異上的問題,也彰顯傳統慣
                       習與法律的衝突時原住民不被尊重的事實。」(楊智偉,2003)。



                        鄒族文化藝術基金會與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於 2003 年 4 月 20 日舉辦
                   「從鄒族頭目父子被捕事件談國家司法與原住民族習慣法之衝突與調和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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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談會的目的:「 …為了原住民法律位階之提升與改陏,促進並保障鄒族以及
                   全體台灣原住民族之民族公平正義,建立台灣更理想和諧之族群關係,於四月二
                   十日,針對鄒族頭目被捕事件談論建立原住民部落警察與民族法庭之可能性舉行
                   座談會,除了釐清對此事件司法判斷應有的考量與態度,營救鄒族頭目,更期望
                   能據以提供政府相關司法單位設立原住民警察司法體系之參考。」這次座談會再

                   次強化本案是鄒族傳統習慣法與國家法的衝突,並進一步主張應推動相關體制改
                   革,比如設置原住民族專業法庭及包含司法權的原住民族自治制度。


                        雖然聲援別雍西父子的聲浪此起彼落,但法院顯然並未採納這些聲援者所提

                   出的主張,因此簡易庭及刑事庭都做出相同的判決。判決做出後,立報在一篇題
                   為「當鄒族頭目被判為強盜犯鄒族人決不屈服」的社論中指出:「鄒族頭目沒有
                   一毛薪水,除受到族人敬重服從其指示進行祭儀外,平常一切自食其力,與一般
                   族人無異,他何苦做取締的事?他只是做過去一直在做的事,一如過去頭目所做

                   的,即維護鄒族傳統領域與土地資源而已。在他祖父當達邦社頭目時,他約 4、
                   5 歲進入鄒族男子集會所(kuba)接受摔角與搏鬥訓練之時,中華民國還沒來台
                   灣呢!傳統領域自西部平原到中央山脈脊嶺,將獵場、河川分配給氏族做為自給
                   自足生態區域,鄒族同其他原住民族形成游耕漁獵的生活方式。」、「 這正是鄒族

                   傳統規範與國家律法之衝突,中華民國警察以及司法宣判了正直的鄒族頭目父子
                   為強盜犯,卻令平日縱橫山區為所欲為、專司欺騙善良原住民,以及濫盜山林如
                   山老鼠般的刁民繼續逍遙(抱歉!這樣的人實在太多),難道鄒族只能嘆這是歷
                   史慣性與遺毒?」、「 說鄒族頭目是強盜,絕對是對鄒族的嚴重羞辱!請這個國家

                   及其司法者回答,鄒族頭目需要搶一個經過家門的漢人蜂蜜嗎?搶去吃、去賣
                   嗎?搶著好玩?他有習慣做這麼廉價的強盜?不是,對吧!再問,因為他看漢人

                   8   座談會由鄒族學者汪明輝主持,出席人員包括汪念月(鄒族特富野社別雍西)、浦忠成(原民
                   會副主委)、高金素梅(立法委員)、Niclas S. Ericsson(哈佛大學傅爾萊特訪問學人)、施正鋒(淡
                   江大學公行系教授)、王泰升(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林明德(南島時報雜誌社社長)、林佳和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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