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第八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P. 187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通過後原住民族語言教學的具體問題初探 15
表 5 族語十二年國教課綱規定修習時數整理 12
教育階段 實施方式 學習時數 備 註
必修:領域學 * 每週一節(一節以 1 小時計算),每學期 20
國民小學 約 240 小時
習課程 1 節/週 週,一學年 40 週,修習六年。
1. 彈性學習課程」開設原住民族語文課程至少每
週 1 節課,供學生選修。
2. 學校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後,得結合各領域
國民中學 彈性學習課程 約 120 小時 /科目或彈性學習課程增加原住民族語文課程
規劃與實施。
* 以每週一節(一節以 1 小時計算),每學期 20
週,一學年 40 週,修習 3 年。
1. 學校應於校訂必修或選修課程規劃本土語文。
2. 原住民族重點學校/專班應於校訂課程開設 6 學
分原住民族語文課程,並得於假日或寒、暑假
高級中等 校訂必、選修
約 120 小時 實施。
學校 課程
* 若以每學期 1 學分,每週一節(以 1 小時計
算),每學期 20 週,一學年 2 學分 40 週,修習
3 年。
依據表 5 得知,國小階段族語學習是必修,意即 240 小時是國小基本修習族語的時數(暫先排除其
他可能導致無法修習 240 小時族語課程的因素)。是,到了國中、高中階段族語學習階段為選修,亦即
族語課程的開設依學生需求、學校決議等彈性開設。整理十二年國教之下的族語學生,其學習總時數共
為 480 小時,但又因國、高中課程為彈性,所以有些學生可能因其他因素,至國中或高中期間未能習得
族語課程,無論如何十二年國教族語修習時數階是落在華語文測驗入門級別中。若國小、國中、高中都
13
修習族語則學習時數總共約為 480 小時,十二年國教族語書寫能力描述「4-Ⅴ-8 能以短文描述事情的
始末(50-90 字)。」族語學習 480 小時,對照華語測驗係為入門級 240-480 小時,入門級A1 寫作能力
「能寫出簡單、不連貫的短語和句子。」以及基礎級 A2「能運用簡單的連接詞寫出簡短的電子郵件,
表達立即的需求,如:感謝、道歉、邀請等。」。學習時數 480 小時,華語文將語文能力設為最為基礎
的入門級,其語言書寫能力為能寫出簡單的連結詞、簡短的電子郵件;而十二年國教之族語書寫能力
為,以短文描述事情的始末(50-90 字)。同為學習 480 小時,相較之下,十二年國教訂定之族語書寫
能力似乎較華語文入門書寫能力更為進階。另一方面,若十二年國教族語課綱 480 小時,在高中書寫能
力為「短文描述事情的始末(50-90 字)」,課程應該怎麼安排?應該怎麼教?是否有符合相應之教材
與評量?如何檢視與評估學生確實獲得了其描述能力?而其獲得的語言能力是否為能帶著走的語言能
力。
12 表 5 為作者自行整理,資料來源轉引自: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https://www.sc-top.org.tw/chinese/
RD/bandA.php
13 4-Ⅴ-8 第一個數字表示語文學習能力,4 為書寫能力;第二個數字代表學習的階段,Ⅴ代表第五階段高級中
等學校;第三個數字代表流水號。
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