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第八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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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通過後原住民族語言教學的具體問題初探                              15



                                      表 5   族語十二年國教課綱規定修習時數整理                    12

                    教育階段         實施方式          學習時數                          備   註

                               必修:領域學                      * 每週一節(一節以 1 小時計算),每學期 20
                    國民小學                      約 240 小時
                               習課程 1 節/週                     週,一學年 40 週,修習六年。
                                                           1. 彈性學習課程」開設原住民族語文課程至少每
                                                             週 1 節課,供學生選修。
                                                           2. 學校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後,得結合各領域
                    國民中學       彈性學習課程         約 120 小時       /科目或彈性學習課程增加原住民族語文課程
                                                             規劃與實施。
                                                           * 以每週一節(一節以 1 小時計算),每學期 20
                                                             週,一學年 40 週,修習 3 年。
                                                           1. 學校應於校訂必修或選修課程規劃本土語文。
                                                           2. 原住民族重點學校/專班應於校訂課程開設 6 學
                                                             分原住民族語文課程,並得於假日或寒、暑假
                    高級中等       校訂必、選修
                                              約 120 小時       實施。
                      學校           課程
                                                           * 若以每學期 1 學分,每週一節(以 1 小時計
                                                             算),每學期 20 週,一學年 2 學分 40 週,修習
                                                             3 年。



                 依據表 5 得知,國小階段族語學習是必修,意即 240 小時是國小基本修習族語的時數(暫先排除其
            他可能導致無法修習 240 小時族語課程的因素)。是,到了國中、高中階段族語學習階段為選修,亦即

            族語課程的開設依學生需求、學校決議等彈性開設。整理十二年國教之下的族語學生,其學習總時數共
            為 480 小時,但又因國、高中課程為彈性,所以有些學生可能因其他因素,至國中或高中期間未能習得
            族語課程,無論如何十二年國教族語修習時數階是落在華語文測驗入門級別中。若國小、國中、高中都
                                                                                       13
            修習族語則學習時數總共約為 480 小時,十二年國教族語書寫能力描述「4-Ⅴ-8 能以短文描述事情的
            始末(50-90 字)。」族語學習 480 小時,對照華語測驗係為入門級 240-480 小時,入門級A1 寫作能力

            「能寫出簡單、不連貫的短語和句子。」以及基礎級 A2「能運用簡單的連接詞寫出簡短的電子郵件,
            表達立即的需求,如:感謝、道歉、邀請等。」。學習時數 480 小時,華語文將語文能力設為最為基礎
            的入門級,其語言書寫能力為能寫出簡單的連結詞、簡短的電子郵件;而十二年國教之族語書寫能力

            為,以短文描述事情的始末(50-90 字)。同為學習 480 小時,相較之下,十二年國教訂定之族語書寫
            能力似乎較華語文入門書寫能力更為進階。另一方面,若十二年國教族語課綱 480 小時,在高中書寫能
            力為「短文描述事情的始末(50-90 字)」,課程應該怎麼安排?應該怎麼教?是否有符合相應之教材
            與評量?如何檢視與評估學生確實獲得了其描述能力?而其獲得的語言能力是否為能帶著走的語言能
            力。


            12  表 5 為作者自行整理,資料來源轉引自: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 https://www.sc-top.org.tw/chinese/
               RD/bandA.php
            13  4-Ⅴ-8 第一個數字表示語文學習能力,4 為書寫能力;第二個數字代表學習的階段,Ⅴ代表第五階段高級中
               等學校;第三個數字代表流水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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