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第八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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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通過後原住民族語言教學的具體問題初探                              17



            人共同參與語言保存與延續工作。藉由原住民民間團體、個人的參與,增進未來族語教材的多元與深
            化,亦可透過此補助與獎助增進現今族語教材之缺乏與不足之處。

                 政府機關、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族語推動組織相關民間單位等,係未來在族語推動上重
            要的政策網絡。然而,彼此在族語推動上扮演甚麼樣角色?而各角色間的著力點為何?以及彼此間如何
            相互連結與整合。中央主管機關針對未來族語推動發展制訂方向目標,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從
            研究的角度提供相應的可能相關辦法、或待解決的的問題等,族語推動組織則為實際決議與執行,彼此

            間的關係為雙向且各自具主體性。例如,在教材編輯上,政府因法律或相關政策計畫欲製作教材,並交
            由族語研究基金會研擬教材編輯共同參考架構,各族語推組織在依其參考架構進行教材編輯,而在教材
            編輯過程中若有任何不符合之問題,則提出問題並彈性之調整等。


            四、結論與建議

                 語發法的通過,開啟了族語保存、發展與推動的新里程碑。綜合上述從討論,以下針對語發法通過
            後原住民族語言在未來教學上的幾點想法。


            (一)整體規劃
                 1. 族語為必須及普及的學習

                 將族語視為必須及普及的學習,建置各階段的語言教學與方法,普及化的教學與學習,其目標為族
            語成為未來族人之母語與第一語言,並朝向族語與華語的雙語教學。

                 2. 盤點、整合與確立目標共同發展

                 由中央主管機關盤點相關之語言教學政策的實施,將學齡前至成人的族語學習體系整合、規劃,建
            置各階段族語教學與學習的銜接評估,完善其學習體系。如:一、學齡前兒童(0-6 歲);二、學生族
            語學習(7-18 歲以及大專生);三、成人,確立各階段族語學習欲達到的目標,研擬相關計畫。現今之
            語言教學與學習政策著重在於學齡前以及學生族語學習,未來則需併重規劃成人族語學習之相關方案,

            並使各階段共同發展。

                 3. 短程、中程以及長程的整體規劃
                 各計畫之實施以整體面性做短、中、長期的規劃,如,若族語教學與學習之最終目標,是使族人能

            使用族語溝通、使族語成為下一代的母語與第一語言,欲達成這目標,則規劃「使族語成為下一代母語
            與第一語言 20 年計畫」,在擬出短程、中程之具體目標。或是規劃「提升族語青年師資 10 年計畫」,
            第 1 到 2 年設置大專院校培育辦法以及相關措施,第 3 年到 6 年師資培育,第 7 年至第 10 年青年師資人
            數可用人數比例等。


            (二)建置相關體系
                 1. 建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指標

                 參照 CEFR 建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指標,作為族語學習、教學、評量能力之參考依據,係將學習、
            教學與評量統整、互相參照與緊密的連結。透過族語能力指標著重在實際情境語言使用的能力,以及具
            體的描述各階段的語言能力,做為未來教學語學習時的判斷語評估依據。除此之外,族語能力指標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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