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第九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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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則採
抽籤方式決定之,並應先行公告抽籤地點及時
間。
原住民族委員會 三、本要點獎助學金申請標準與獎助金額如下:
獎助大專校院原 (一)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得申
住民學生實施要 請獎學金期新臺幣三萬二千元。
點 (二)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六十分以上或設籍臺
東蘭嶼鄉具雅美族身分者,得申請一般助學金,每學期
新臺幣二萬元。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
達六十分以上者,得申請低收入戶助金每學期新臺幣三
萬元或中低收入戶助學金每學期新臺幣二萬。
六、領有助學金之學生每學期應履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
四十八小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減免之:
(一) 通過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得全數減
免。
(二) 修習原住民族語言課程前一學期成績及格,一學
分得減免十八小時。
(三) 參加學校主辦之演講及研習活動,依參與時數減
免,最高以二十小時為限。
(四)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班級排名前百分之三
十,得減免十五小時。
前項所稱生活服務學習,指協助學校校務行政工作或
部落服務。
原住民族委員會 三、本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
辦理國民中小學 額在五十萬元以下者。
清寒原住民學生 前項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
助學金實施要點
四、每學年助學金金額如下:
(一)國民小學原住民學生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國民中學原住民學生每名新臺幣四千元。
前項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各核發一次。
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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