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2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一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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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
案例八 竊取愛玉子案
案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96 年度易字第 2938 號
案由 竊盜
壹、案情簡述
一、案例事實
甲係居住於高雄縣桃源鄉復興村之布農族原住民,於民國 96 年 1
月 18 日 13 時 30 分許,騎乘其所有之機車,行經高雄縣桃源鄉屏東林
管處荖濃溪 115 林班地,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持其所有之番刀竊
取乙合法承標、位於上址內之愛玉子 2 袋(總重約 132 台斤,折算山價
為新臺幣(下同)15,133 元),嗣為乙發現並照相追喊,甲因而棄車逃
離現場,嗣經乙報警處理而循線查獲,並扣得愛玉子 2 袋。案經高雄縣
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二、判決主文
甲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竊取森林副產物,處有期徒刑捌月,併科
罰金新臺幣參萬零貳佰陸拾陸元,減為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
壹萬伍仟壹佰參拾參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日;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三、主要爭議點
被告是否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19 條規定之「依法」採集野
生植物與菌類?
貳、原住民主張
伊是在高雄縣桃源鄉屏東林管處荖濃溪 112 林班地撿拾掉落地上的
愛玉子,並非在 115 林班地拾得扣案之愛玉子,愛玉子每年 1、2 月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