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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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民事判決編輯及解析實例


              案例十  聲請變更子女姓氏


                案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2 年度家親聲字第 132 號民事裁定

                案由  聲請變更子女姓氏


                當事人

                                      審  級
                                                        第一審
                          身  分
                                  甲                     聲請人

                                  丁                     相對人

                關鍵詞  變更子女姓氏、親權、為子女之利益、原住民身分、人格權


              壹、案例事實


                  聲請人甲係排灣族原住民,並為未成年子女乙、丙之母,甲、丁兩
              造於民國 101 年 5 月 25 日和解離婚,約定由丁行使親權與扶養乙、

              丙。嗣因丁未善盡扶養照顧未成年子女之義務,經法院調解後改定乙、
              丙之權利義務由甲行使或負擔之。甲考量就學中乙、丙之利益,主張若
              乙、丙從母姓可恢復原住民身分,即可申請政府補助以減輕經濟負擔,
              故依民法第 1059 條第 5 項聲請變更子女姓氏為母姓。

              貳、訴訟結果


                  准乙、丙變更姓氏從母姓。程序費用由相對人丁負擔。

              參、當事人主張


                一、聲請人甲主張

                  甲為未成年子女乙、丙之母,相對人丁為其等父親,甲與丁離婚
              後,約定未成年子女乙、丙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均由丁任之。嗣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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