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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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民事判決編輯及解析實例
案例十 聲請變更子女姓氏
案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2 年度家親聲字第 132 號民事裁定
案由 聲請變更子女姓氏
當事人
審 級
第一審
身 分
甲 聲請人
丁 相對人
關鍵詞 變更子女姓氏、親權、為子女之利益、原住民身分、人格權
壹、案例事實
聲請人甲係排灣族原住民,並為未成年子女乙、丙之母,甲、丁兩
造於民國 101 年 5 月 25 日和解離婚,約定由丁行使親權與扶養乙、
丙。嗣因丁未善盡扶養照顧未成年子女之義務,經法院調解後改定乙、
丙之權利義務由甲行使或負擔之。甲考量就學中乙、丙之利益,主張若
乙、丙從母姓可恢復原住民身分,即可申請政府補助以減輕經濟負擔,
故依民法第 1059 條第 5 項聲請變更子女姓氏為母姓。
貳、訴訟結果
准乙、丙變更姓氏從母姓。程序費用由相對人丁負擔。
參、當事人主張
一、聲請人甲主張
甲為未成年子女乙、丙之母,相對人丁為其等父親,甲與丁離婚
後,約定未成年子女乙、丙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均由丁任之。嗣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