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7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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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刑事判決編輯及解析實例

              第 59 條予以減刑,應屬兼顧原住民文化保護目的及森林保護等雙重利

              益的折衷作法。原一審法院採取此說,而二審法院及終審之最高法院,
              亦認為本案得適用刑法第 59 條酌減原住民之刑責,應可贊同。

              相關法律條文

                森林法:第 52 條
                刑法:第 59 條




              案例十三  阿美族人採集藤心食用案

                案號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03 年度上訴字第 106 號刑事判決
                       臺東地方法院 102 年度訴字第 14 號刑事判決

                案由  違反森林法

                關鍵詞  牛樟菇、竊取森林副產品、原住民族傳統領域



              壹、案例事實

                  被告丙與同案共犯丁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於

              民國 101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 時許,被告丙與丁商議前往臺東林管處關
              山事業區第 4 林班地竊取牛樟菇,並於該日中午 12 時許,抵達上址,
              被告丙攜帶客觀上足以對人之生命、身體造成危害而可供兇器使用之鎌
              刀 1 把、挫刀 3 支、刮刀 3 支及改裝加柄鏡子 1 支、手電筒 2 支、黑色
              背包 1 個、7 號夾鏈袋 25 個;丁攜帶客觀上足以對人之生命、身體造成

              危害而可供兇器使用之刮刀 2 支及改裝加柄鏡子 1 支、黑色背包 1 個、
              8 號夾鏈袋 16 個,共同竊取牛樟菇未果,遂於同日下午下山,被告丙於
              途中因該次竊盜未果,心有不甘,接續上開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
              意,竊取森林副產物藤心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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