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第四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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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賠罪習俗與性侵法制之啟動



                                         ─從修復式正義觀點出發





                                                         廖文忠
                                            台灣屏東地方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兼庭長






                                                          摘要



                       原住民部落裡,少年小志因受色情影片之影響,強制性侵同部落小二女生英花,經學校發現
                   通報後,小志被移送法院審理,英花則被緊急安置於寄養家庭,家人幾無法會面。學校保密通報

                   之做法,引起部落族人的強烈抗議,揚言讓學生集體轉學,學校當局深感不解。在傳統部落裡,
                   性侵事件之當事人及其家族,是可以透過頭目長老們仲裁調解方式,以賠罪儀式修復雙方關係,
                   一方面加害人真誠道歉及賠償物品,並且接受族人監督約束。另一方面則經由當事者的對話,被
                   害人接受對方之歉意與賠償,原諒對方行為,以撫平被害人之創傷。讓雙方及早復原破壞關係,
                   並且再次融入部落生活,這一種懲罰踰距行為的特殊文化習俗,竟然與修復式正義之做法及精神

                   不謀而合。反觀,現行法制固然有社工員、心理輔導專家的介入輔導,並採取安置措施。然而當
                   事者雙方不一定需要調解,大多無對話機會,加害人能否真心悔改,被害人能否澈底諒解對方,
                   要非所問。只是,傳統部落賠罪習俗終非現行法制下的規範,保密通報復阻礙賠罪儀式之啟動,

                   如何使二者融合,必須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揭櫫,最佳利益原則、優先保護原則、
                   與社區處遇原則等理論,在啟動現行法制之同時,也通知部落調解委員會安排賠罪儀式,既能開
                   展少年事件處理程序,也能踐行修復式正義,並且藉由運用不同的傳統習俗,更有助於矯正少年
                   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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