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9 - 第五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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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以為大法官(解釋)才能解決所有問題。可事實上,這個個案就是全部由法律解決,所以,法律
                   怎麼解釋就要談法釋義學,這個判決大概跟很多不立意解釋或體式解釋什麼的……等等,檢察官
                   上訴的第三個理由,他講到了舉重以明輕,意思是說第五十一條之一既然是講一般類,那保育類
                   就是要用刑法來制裁,這個是檢察官的論點,那法院跟一審判決的論點是說,就是剛剛許律師所
                   提的我這裡可能是法律漏洞,他說這裡應該是法律漏洞,法律裡面有規定,按照我們刑事審判強

                   調,叫罪刑法定,因為它罪後審判性,所以它強調罪刑法定,它說不能類推適用,那不能類推適
                   用,像剛剛許律師提的,應該針對第五十一條之一罰行政罰。保育類,全然、不必然跳到這個所
                   謂的刑法,它可能像剛剛許律師提的罰得更重,就是罰更多錢。

                      所以,這個法律漏洞的爭議,我想其實你就從刑法理論來看,舉例是這樣子說…我們刑法你
                   要去到底有沒有刑法的必要性,還有就是到底要不要入罪的妥當性……等等,是當前,是刑法釋
                   義學還有刑法政策上的一個兩大指導原則,想想看,剛剛提到了一個罪刑法定原則,最後刑法的
                   最後手段性原則,基本上,我認同許律師剛剛提的,它應該…即便你要罰,你未經許可去打了保
                   育類,可能是更重的行政罰,而不會必然地跳到刑法那邊去,這個是補充的說明。

                      那再來也就是說,剛剛許律師的簡報是非常精彩的,其實他的文章是有點無趣。他提這個判
                   決,你要讓讀者看到原住民的狩獵文化,為什麼我們要去保障這樣的狩獵文化,其實更一審的判
                   決寫得清楚,我念一下,我沒有看過這個東西,我真的不知道。它說布農族小米祭是:「為了使

                   傳統農作「小米」文化深層植入各個社區發展,乃計劃活動期間男人必須先上山打獵,下山快到
                   社區時定要吼幾聲,婦女則要準備已釀好的小米,迎接自家的男人幫忙迎接獵物煮食,和社區族
                   人一起分享,此時報戰功、八部合音在社區裡歌聲環繞……等等」,看到這個東西,我才知道原
                   來所謂的傳統文化祭儀,它的特殊性就是在這裡。我覺得如果文章能把這些東西再加進去,可能
                   會讓人覺得:「喔!我們為什麼對於原住民傳統文化、所謂狩獵文化我們要予以這樣的保障。」

                      最後一點,補充一下,就是剛剛許律師文章裏面有提到我們司法態度的轉變,他說我們是從
                   一視同仁、依法辦理,到目前的理解與尊重與日俱進,那其實,我以上網去搜尋,我們真正好像
                   有基於傳統祭儀去狩獵的,被法院判刑、司法實務上處裡的,只有兩件,那有可能是它判決沒有
                   寫,我記得好像高雄地院在 90 年間有一件,就是布農族打耳祭的那個案子是判有罪,緩刑。那

                   看起來,這一件隔了十幾年後,目前改判無罪。確實獲得剛剛許律師提的,現在法院比較能夠理
                   解跟尊重。不過,我看了去年浦忠勇先生,在第四屆研討會他提到習俗與犯罪,他有提到說我們
                   原住民對於狩獵的文化,我看了非常感動,顯然不是我被誤解,他提到說「獵場是我的身體」,
                   還有一個老人家要往生了,他希望吃一口野生動物的肉,我認為現在的法律處理不到這一塊,尤

                   其是原住民基本法那十九條有規定說自用,自用是規定在原住民基本法,我們顯然這個規定裡面
                   是不能自用的。
                      所以,我想我們對於原住民的狩獵文化,現行法制可能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空間,這是做一

                   些回應,謝謝各位。

                   與談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施育傑檢察官

                      在場的貴賓、朋友,大家好!我想到了最後一場,你們也累了。那先謝謝我們馬千里代理會
                   長給我們非常精闢地講解,那他講完之後,我不知道我要講什麼了,因為他一個人身兼導讀、發

                   表跟與談,所以,基本上我完全贊同他的看法。有點糟糕,因為好像都被講完了,但是,我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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