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三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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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三輯)


              文。由文義解釋可知,傳統文化乃原住民族中存續長久且延續至今之一

              切生活內容。原住民依靠山海之有限資源生活,而發展出不同之傳統文
              化,如漁獵、採果等,皆是順應時序,而與自然界之有限資源取得一定
              之平衡。為表彰原住民族世代相傳之普世價值,讓新一代的原住民族體
              認舊有文化,將其延續下去,應對已不合時宜的舊傳統文化予以排除,

              或限制在相當時空下才可執行。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1 條之 1 雖
              就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或祭儀所為之獵捕野生動物行為予以除罪化,
              惟為保障生物多樣性,復於〈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
              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中,另以附表方式將原住民族各族舊有之傳
              統文化及祭儀就得獵捕期間及野生動物獵捕種類予以限制。又前開附表

              既已將原住民族各族「狩獵祭」之期間、獵捕方式、獵捕種類及實施地
              區均作標明,即表明原住民族應於適當期間,以適當之方式,獵捕適當
              之野生動物種類,以兼顧野生動物之保育與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之傳承。
              而此將原住民狩獵之傳統文化限縮於相當期間,並錯開野生動物種類,
              乃為使野生動物休養生息,亦是表現原住民族順應時序與自然共存共

              榮,所採之取之於山林,用之於山林之精神。故國家為保護原住民族傳
              統文化之遺產,方將各族祭儀及傳統文化以附表方式記明,希望各族能
              將固有之文化永續傳承,讓新一代的原住民族得知舊時代的生活與文
              化,故不論是基於傳統文化或祭儀而為的狩獵行為,均須按〈原住民族
              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 6 條附表所規

              定之期間及得獵捕之野生動物種類為限制。倘認只要符合附表所列均屬
              基於傳統文化狩獵而作如是擴張,《野生動物保育法》所欲達成維護物
              種多樣性之立法目的將無法實現,故不得謂原住民族得以高呼基於祭儀
              或傳統文化之大纛,即能肆無忌憚的獵捕野生動物,否則《野生動物保

              育法》無異失其衡平物種多樣性之功能,而形同具文。本件被告為山地
              原住民,其戶籍登記之族別為布農族,有其全戶戶籍資料(完整姓名)
              查詢結果可按。然被告因有重大傷病,現在家修養,並在家裡種菜維
              生,業據其供明在卷,核與被告警詢筆錄之受詢問人職業欄記載相符,
              是被告並非以狩獵營生,狩獵非屬被告之生活方式,應堪認定。本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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