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7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三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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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刑事判決編輯及解析


              的媽媽來煮菜,但有些菜是社區媽媽自己種得,所以沒有單據可以核

              銷。」「(無法核銷的狀況下你們如何處理?)先寫領據看是否可以領,
              如果不行,請他們向附近的商家消費取得單據。再來跟我們申請核
              銷。」「(活動先辦,那收據日期如何寫?)因為公文還沒有核准下來所
              以先不寫日期,或者先欠款等到款項下來再結。」「(比如種菜的部分自

              己帶來煮,如果所取得的單據項目與你們所核銷的項目不符,你們如何
              處理?)我們先看金額是否相同,因為金額最重要,如果金額相符合而
              且也合乎文建會許可核銷的項目我們就會讓他核銷。」等語。依上證述
              之內容可知,按照文建會之規定,係不得就名目不合之帳目辦理核銷,
              然因收據或發票取得困難,倘有必要仍得向他人取得空白之收據,事後

              填寫做為報帳之單據;又有關無法報支之項目(即獎金、獎品,或未列
              入預算項目之支出等),私下亦可拿一般可報支之其他費用支應。(3)
              本件被告 2 人於辦理前開相關活動時,確實有發放獎金、獎品部分,或
              支出與名目不合之款項等情,業據證人馬○安、杜○輝、田○成、杜○
              正、葉○良、何○中、李○花、蔡○珠、李○吉、陳○英等人分別證述

              在卷;且參酌證人即文建會第四區營造中心輔導員陳○伶於本院上訴審
              理時證稱:「(他們【指被告 2 人】在核銷單據有無遭遇單據無法核銷的
              情形?)有,因為他們部落要拿發票或單據很困難都要到外面或是比較
              繁榮的地方才拿的到。」「(文建會或社造中心對於武界部落取得單據困
              難的情形是否瞭解?)我們有反應讓文建會知道,所以他們才會請派有

              專業知識的人過來上課。」「(就你所負責的五個部落是否都有活動提前
              舉辦及無法取得單據的情形?)就我所知是四個部落有提前舉辦的情
              形,單據無法取得的部分五個部落都有此種情形。我們有請他們去拿合
              法的單據來核銷。」「(有無單據事後補填的狀況?)有。」「(如果是先

              辦活動,所支出的費用超過文建會實際上所補助的金額如何處理?)可
              以在百分之十五的部分勻支,如果再有不足我就不知道他們如何處
              理。」等語。以上可見,被告 2 人確實於舉辦前開相關活動時,有發放
              獎金、獎品或支出與名目不合之情形,且被告 2 人亦有將此項情形向文
              建會反應,此正與前開說明之內容相合。(4)綜上,被告 2 人在未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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