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1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三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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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國際原住民族重要判決編輯及解析實例


              但會在固定時間回來,不在的期間,系爭土地及財產由聲請人兄弟

              (Magudar)代為照顧。
                  1989 年聲請人向其當地的土地收益助理收稅官(Assistant Collector
              of Land Revenue, ACLR)請求移轉並登記為其土地,但此申請到 1992
              年才做成拒絕決定。聲請人被 ACLR 拒絕之理由,為其申請與另一個由

              名為 Liong Sham 的主張重疊,但卻查無此項申請存在的紀錄。馬國
              1930 年土地法(Land Rules 1930)規定,此決定之通知應向請求人做
              成,其規定:「通知應對任何持有人依據沙巴土地條例(Sabah Land
              Ordinance),透過掛號信,對家庭中的成年成員通知,並簽名以確認」。
              此通知向聲請人之兄弟 Magudar 做成,他當時正在代為看管系爭財產,
              並有收受通知的資格,但他未曾將此通知交到聲請人手上。

                  聲請人在 1995 年向 Magudar 要求離開系爭財產,當時 Magudar 並
              無異議。然而,在 1995 年至 1996 年間 Magudar 提出了一項佔地 15 公
              頃且與聲請人土地重疊的土地登記申請。1996 年 10 月 8 日 Magudar  以
              詐欺意圖將聲請人 4 公頃土地申請登記於 Ruddy Awah 名下。1996 年 12

              月 22 日聲請人以書面向 ACLR 對 Magudar 的土地登記申請提主張異
              議,因為此擬登記之土地與之重疊。在 1997 年 1 月 ACLR 對此事件進
              入調查發布通知,並註記該月的兩個日期,但對於調查是否展開並不明
              確。
                  在 1997 年 4 月 28 日最初出售土地給聲請人的 Endun 為 4.5 公頃的

              土地提出登記申請,2 天後再將此土地登記申請讓渡給 Ruddy。Ruddy
              在 1996 年 12 其間曾占有該土地。聲請人對 Ruddy 進入土地提出異議並
              試圖阻止。在 1997 年一位名為 Leong Ah  Yau 之當事人主張自 Magudar
              受讓 3 公頃土地,連同另一塊受讓自 Endun 之 3 公頃土地,一起讓渡給

              Rudy。Rudy 對這 6 公頃土地提出土地登記申請,因為他在 1998 年 4 月
              13 日獲得一份收據。當進入該土地時,Rudy 僅購得 4 公頃,其餘 10.5
              公頃在 1997 年及 1998 年的占有後購得。
                  2000 年 ACLR 對 Magudar 的土地登記申請,給予了第 3/2000 號土
              地調查通知。就此,本案聲請人基於其土地申請提出異議,並主張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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