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三輯)
之法令變遷,唯一不變之核心意旨即在保障依法受配原住民之生活,使
原住民保留地能歸原住民耕作,以保障原住民之權益,避免他人脫法取
巧,使原住民流離失所,其中有關權利移轉的身分限制規定當為效力規
定,如有違反,依民法第 71 條規定,應屬無效。
相關法律條文
民法:第 71 條、第 148 條、第 767 條
民事訴訟法:第 78 條
土地法:第 43 條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15 條、第 19 條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37 條
臺灣省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第 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