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7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P. 237

法,至少在規範目的上可以看得出主要是以原住民經濟生活的提升及維持作為管

                   制目的,更接近原住民族的專法。從現在這個時點加以觀察,相較於日治時期的
                   立法,更接近現代立憲主義國家的規範模式,只是對原住民族的經濟權利而言是
                   否有利,仍有待本文後續持續檢視。從以上所回顧的法規範觀之,也可以發現在
                   不同時期政府的規範數目上, 清治時期並沒有以當代法律規範的方式對統治轄下

                   臺灣不同族群的異族做規範;日治時期已經有規範,但整體而言,規範的數目並
                   不多;中華民國政府統治下的規範數量及密度則是最高的。
                        如果將觀察的重心轉移到對於土地本身所有及使用的面向,則可以發現由於
                   在清治時期並沒有所有權的觀念,僅僅只有大租權及小租權的區別,因此,即便

                   是多數族群,本身也沒有現代意義下不動產所有權的觀念,更不用說少數的異族;
                   然無論是日治時期或中華民國統治時期,在繼受了西方法治下所有權的觀念後,
                   多數或強勢的族群都有所有權制度的保護,但對原住民族而言,並不是普遍都可
                   以成為享有所有權的權利主體;從而,當時法律制度所稱的生蕃並沒有辦法取得

                   土地的所有權。這樣的情況,直到中華民國統治時期將原來得生翻看作山地「同
                   胞」,原住民才成為中華民國法律制度中的權利主體,而有取得所有權的能力。
                        從土地自由使用的面向觀之,儘管在清治時期並沒有所有權的制度,少數(弱
                   勢)族群並沒有「權利」可用以主張漢人或國家的侵害,雖然在國家所劃設的範

                   圍內並沒有就土地的使用施以太多的限制,而可以在該範圍內自由使用。在日治
                   時期初期,尚未進行大規模管制時,原住民還有機會自由使用自己的土地,但隨
                   著統治權力深入山林,日本政府對於山林資源的使用有更強的需求,從而,加強
                   對於臺灣山林的管制,使得原住民對於傳統領域的自由使用受到國家的干預,而

                   沒有辦法如同以往的生活方式使用自己的土地,而僅僅只有在準要存置林野中有
                   使用土地的空間,在政府統治權力深入原住民族所居住的準要存置林野中的情況
                   下,原住民族自由使用土地的空間與清治時期少數群體相較,前者對於土地使用
                   的自由度也會比後者為小。在既有中華民國統治下,原住民族對於土地自由的機

                   會在所有權絕對的觀念下,許多傳統領域在所有權歸屬下屬於國有土地或為漢人
                   取得的情況下,幾乎沒有本於自己意志自由使用的機會;再加上近年諸多環境生
                   態價值立法後,更壓縮了原住民族使用土地上資源的機會,因此可以認為同樣沒
                   有辦法對土地進行自由使用。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將關注的重點放到三個不同時期的共通性上,則首先在
                   管制手段上可以發現三者具有共通性。詳言之,無論是哪一個時期的統治者,所
                   採取的管制手段都是在空間上做巧妙的安排,讓不同民族的人們居住於不同的地
                   方,只是如上所述,三者在規範形成及形式上不盡相同而已。另外,如果跳脫法

                   制面來做觀察,也可以發現這三個時期的多數族群或強勢族群所形成的社會,對
                   於原住民族有著許多的歧視,這樣的現象從對於原住民族的稱呼或所產生的社會
                   事件就可以看的到端睨。最後,對於原住民族而言,這三個不同時期的殖民政權
                   統治的結果,在效果上則是具有一致性。都造成了原住民族文化的喪失、經濟生

                   活相較於多數族群或強勢族群更顯困難,同時,也可以發現這三個時期所採取的





                                                            233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