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原住民族文獻第11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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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初建時,阿美族人也參加卑南族年底的大獵祭(陳文德 2001:215),但在約
             1950年起,便各自舉行分屬兩族的祭儀,並獨立為卑南族「巴布麓」(寶桑)及阿
             美族「巴布頌」(四維)部落。兩部落雖已各自獨立,在寶桑部落的年度活動和日
             常生活中,仍可看到卑南族人和阿美族人頻繁的互動。寶桑部落在每年年底的大獵

             祭與三月的小米除草完工祭,常有幾位附近的阿美族人到活動中心參加餘興節目,
             而有些阿美族小孩也會參加寶桑部落中以卑南族孩子為主體的「薪傳少年營」。由
             於和阿美族人長期有頻繁的互動,寶桑部落中有些較年長的族人,會講流利的阿美
             族語。兩個部落共同舉行祭典時期使用的會所,在1949年被國防部徵收,先後做為

             退除役官兵醫療所及復興廣播電臺用地,1987年解嚴後,族人經多次陳情後終於在
             1995年取回土地使用權,並在政府出資下在原址建造一棟單層鋼筋水泥建築(王勁
             之 2008:18-19),即這棟位於博愛路與馬亨亨大道交叉口的「寶桑四維里多功能
             活動中心」。活動中心和寶桑部落族人原本爭取重建的成年會所有所落差,做為
             折衷之計,族人以傳統工法於活動中心旁建造傳統成年會所palakuwan(巴拉冠)

             (圖5),於2003年完工(王勁之 2008:19)。2009年,族人更把原本位於博愛路
             巷內的部落守護神,移至成年會所前方,進一步凸顯這個會所的卑南族元素。包含
             活動中心、中心前廣場、成年會所及守護神的這個空間也被統稱為巴拉冠,是部落
             族人集會的公共空間。
























                        圖5 寶桑部落成年會所
                        (圖片來源:陳俊斌攝,20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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