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原住民族文獻第13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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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2
當國高中年紀,加入會所接受訓練準備晉升與成年,直到結婚前基本上都是青年會
成員;廣義來談則是不分性別與年齡層,在長輩領導下對內執行部落公共事務,對
外發展交流與串聯事務,是部落裡頭青年男女的核心組織(不過主要仍偏男性)。
本文提及的三個部落在青年會的成員參與上都有各自的脈絡界定。
卡大地布的青年會最早於1992年年末成立時,主力是未婚男青年,也有女青年
協助會務,正副會長始終由男青年擔任。男青年的組織制度清楚,容易形成哥哥帶
著弟弟做事及穩定參與palakuwan及青年會的事務,但未婚女青年缺乏自己的團體連
帶無法穩定召集陪伴妹妹,致使青春期的女生很容易在部落公共事務參與上缺席
(林頌恩 2004:172-175)。不過隨著成長班的機制展現功效,自2006年再次確立,
長年來參與成長班活動而強化與部落互動的小女孩逐漸成長為女青年,也讓她們從
私領域的家庭學習被拉進部落事務的公領域(石婉筠 2009:95)。這也促成日後有
越來越多女青年形成內聚力極強的組織,形成以「妹班」為名的未婚女性團體,會
同以未婚男性為主的青年會、以及已婚婦女為主的婦女會,在部落生活中形成分工
合作的型態。
普悠瑪青年會始於1994年成立,當時就是希望可以不分男女將年輕人聚集起來
為部落做事,而且無論已婚未婚都可以是青年會基本成員。之後雖然有段時間行事
沉寂,但當部落於2009年再次確認此一機制的運作時,也是秉持不分男女一起共事
的概念,由已婚男性擔任正副會長來帶領大小青年。而隨著成長班主要由姊姊帶著
妹妹籌備辦理(哥哥主要跟著青年會做事再支援成長班、弟弟以trakuban為重再去
參與成長班),越來越多大小女青年也因為產生彼此連結的機會與情誼,發展出以
「南王女森」/「美少女」為名自居的團體,但並沒有脫離青年會,也擔任青年會
與婦女會合作的橋樑,女青年亦曾任青年會副會長一職。青年會運作至今目前已改
由未婚青年為主力。
初鹿青年會於1993年正式成立以來至今,同樣著重不分男女參與,出過不少女
性副會長召集未婚女青年參與。女性婚後自動轉入婦女會,男性婚後仍對青年會保
有高度參與及關心者也可被選任為會長,現今則在musavak(已婚男性)制度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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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以此作為銜接青年會之後持續參與部落事務的群體。 由此可見,當文中提到
青年會時,會因為不同脈絡而使得該用詞在解讀上有著因各部落現實而異的微妙差
別,但不至於妨礙對青年會執行部落公共事務的基本認識。
不過,對於還沒進入青年會年齡層的學童,勢必要找到甚麼方式可以將他們不
(49) 宣稱(claim)跟取回(reclaim)的第一步:跟著成長班認識自己的土地與故事 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