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7 - 第七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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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犯罪之量刑原則
                                                                  澳洲 在「2005年犯罪(量 刑)條例」 (Crimes
                                                                   (Sentencing) Act 2005)第33條(m)規定,法院量刑時應
                                                                   該 考量的因 素包 括行為人 之文 化背景( the cultural
                                                                   background) 。而澳洲法院於原住民被告之量刑理由中,
              我國原住民                                                亦如同加拿大法院,會在具體個案考量行為人之文化背景 。
                                                                   此外,紐西蘭「2002年量刑條例」(Sentencing Act
              犯罪與量刑                                                2002)第8條(i)亦規定,法院量刑時必須審酌行為人之文
                                                                   化背景(cultural background) 。
                                                                  我國目前並未將行為人「文化背景」列為量刑審酌因素,
                                                                   而學者關於量刑原則之討論,均未涉及以「族群文化」為
                                                                   中心之論述。















                        文化與量刑之爭議                                      我國原住民犯罪與量刑之省思(一)

             首先,「法律之前,人人平等」(one-law-for-all)的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審判實務:
              原則,係要求法官於量刑時,對於所有的被告均應一視                            如果原住民在傳統領域內,因踐行族群慣習而犯罪時,
              同仁,而不論他們的族群或文化背景有何差異。
                                                                   我國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就法律之解釋、適用,並
             其次,即使法院關於原住民被告量刑,採取「文化背景                             未區別原住民與一般人民犯罪之不同。學者即認為,以
              方法論」之動機正確,然而這似乎是強迫原住民被告必                             此方式解釋法律,完全看不出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
              須接受一定的文化歸屬,是一種敷衍,甚至是家長式作                             7210號判決所揭示:「應尊重原民族之傳統習俗、文化
              風(paternalistic)的作法。                                 及價值觀」之精神,而認為法院是以「一堆繁瑣的法律
             再者,在原住民被告量刑程序,如果採取「文化背景方                             條文,層層束縛原住民行使採集森林產物的『生存
              法論」,而被害人為原住民婦女或兒童時(例如家庭暴                             權』。」
              力案件),是否會損及被害人的利益 ?















                我國原住民犯罪與量刑之省思(二)                                      我國原住民犯罪與量刑之省思(三)
             「零合遊戲」的辯護策略:                                        「轉型正義」的未來期待:
             刑事程序的核心在於認定刑罰權之有無,法院在此必須                             我國現行刑法並未如加拿大刑法、澳洲犯罪(量刑)條例、紐西蘭
              踐行三階段的程序。首先,是認定事實的程序,此階段                             量刑條例,明文規定法院量刑時必須審酌行為人之「文化背景」。
              以證據之調查為主;其次,則是法律適用判斷階段;最                             縱使依據法律文義解釋之結果,認為行為人之文化背景,並非法院
              後則是科刑裁量階段,此一階段乃量刑程序,亦即法院                             量刑時之審酌因素,然依最高法院判決意旨所示,法院量刑時,必
              刑罰權裁量的範圍。                                            須增強對行為人「全人格形成因素之認識」,且應於判決理由內負
                                                                   「實質說明之義務」。在法律未明定斟酌原住民被告之文化背景前,
             與原住民被告有關之案件,尤其是與原住民傳統文化有                             我國司法實務,亦可參考加拿大最高法院在Gladue案所提出之量
              關的犯罪,辯護人似乎傾向於採取「零合遊戲」的辯論                             刑原則,將原住民被告之文化歸屬,列為量刑時應審酌之因素。而
              模式,亦即,盡力在第一階段為無罪之辯護,輕忽第二                             此一作法,應係「實踐轉型正義」的必要途徑。
              階段及第三階段的辯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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