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8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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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道周 原住民參與審判-原住民審判主體地位的建立


                       B. 專屬法院或法庭的推動及困境




                        早在原住民族基本法 2005 年立法之前,即有設立原住民專屬法庭的構想,
                   2003 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所委託「原住民族保地土地專屬法庭設置研究」

                   報告,即將「原住民專業法庭」列為「立即可行建議」,「推動原住民族特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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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列為「中長期建議」。 報告完成時,無論是司法院、原民會等都對專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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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樂觀以對。 而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完成後,司法院隨即以研議設置原住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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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作為回應, 民間請求依基本法第 30 條第 2 項建立專屬法院或法庭的呼聲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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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續不斷。


                        原住民立法委員更曾數度提議,例如孔文吉委員於 2009 年以臨時提案方式
                   建請:「本院委員孔文吉等 25 人,鑑於原住民族有其固有習慣及文化傳統,對

                   於規範之概念與解釋、紛爭之處理仍有異於其他族群,為保障原住民族之訴訟
                   權,特建請司法院儘速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條之精神,積極籌設原住民族法
                   庭(院),其中東部因原住民族為數較多,應優先設置或試辦原住民族法庭(院),
                   專以處理在原住民族地區有關原住民之訴訟案件,原住民族法庭(院)並應基於

                   其專業審判立場,考量原鄉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等,研議並統一原住民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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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適用問題,保障原住民族之法律權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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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印(2003 年 5 月),《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研究報告-原住民
                      保留地土地專屬法庭設置研究》,頁 9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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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昨天表示,現行設置專業法庭已經有法源,不需另行立法,故可馬上展開專案研究,
                      只要可行,將考慮在原住民保留地訴訟事件較多的花蓮、屏東、南投等法院,先試辦成立『原
                      住民專業法庭』」,「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也打算就相關事宜與司法院協商,而涉及檢察官
                      系 統 的 部 分 則 將 和 法 務 部 接 洽 。 」 引 自 , 自 由 時 報 ( 2003 年 7 月 23 日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jul/23/today-so3.htm(最後瀏覽日:2011 年 9 月 12
                      日)。
                   18     司法院於 2006 年 12 月 12 日召開司法院主管會報第 293 次會議結論之一:「關於原住民委員
                      會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函請本院設置原住民專業法庭一事,請司法行政廳除利用現有資料
                      外,並蒐集、參考國外相關制度,從寬評估設置之可能性,以維護原住民權益;並請資訊管
                      理處研議增修資訊作業系統,提供辨識牽涉原住民案件功能之可行性。」引自司法周刊(2006
                      年 12 月 21 日),第 1318 期。亦見 http://www.judicial.gov.tw/jw9706/1318_main.html(最後瀏
                      覽日:2011 年 9 月 12 日)。司法院印行的司法研究年報中,亦有針對專屬法院或法庭進行評
                      估,請參見,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湯文章(2009 年 11 月),司法院印行,司法研究年報第
                      26 輯第 8 篇,《設置原住民法庭或法院可行性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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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於 2007 年 9 月 17 日針對大法官被提名人,即公開提問:「原
                      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條規定..請問本條所確立之多元法律主義(各原住民族有不同之習慣
                      規範),如何在釋憲過程中落實。」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2189
                      (最後瀏覽日:2011 年 9 月 12 日)。
                   20     關於立法委員孔文吉 2009 年 5 月 5 日的臨時提案全文,請參見下列網站的內容,
                      http://webhost1.ly.gov.tw/10999/f2cont/index.php?job=calendar&seekname=20100521&page=2
                      (最後瀏覽日:2011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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