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第八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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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八屆 原住民族與國家法治研討會論文集
的政策聲明中,有關「觀點多元」以及「節目多元」的描述,即屬內部多元的層次;而「媒介多元」、
「製作來源多元」以及「弱勢族群與婦女所有權」多元,則屬「外部多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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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除了節目製作來源多元,因為 Fin/Syn rules 已成為歷史, 而不再被 FCC 納入管制目標
外,其他包括觀點多元、節目多元、媒介多元、以及弱勢、婦女所有權多元,皆為今日FCC在制訂促進
多元性的媒體管制策略時,欲追求的政策方向和目標。誠值探討者,這兩種多元性的面向,評價上是應
該平起平坐、抑或是其中一方有較優於另一方的價值與重要性?
關於這個問題,本文以為,「內部多元」,才是通訊傳播法政策所欲追求的終極目標。蓋不論是媒
介多元、節目製作來源多元,其最終的目的,還是在營造一個可以產生豐沛多樣言論內容的傳媒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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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言之,媒介多元與節目製作來源多元,都只是達成觀點多元、節目內容多元等目標的「工具」或
「手段」;反過來說,只有觀點多元、節目內容多元才具有言論自由的本體價值,尤其是若加上健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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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程序的思考,觀點多元向來更被認為是優位的管制目標, 蓋由多元觀點所構成的豐沛的言論內容,
將有助於促成有意義的公眾討論,強化輿論對公眾事務的監督,達成思辯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
的理想。是以,沒有內部多元支撐的外部多元,僅徒具多元的形骸,而無多元的靈魂。
此一斷言,本文以為可以從今日傳媒的勃興得到印證。時至今日,由於各種有線、無線通訊科技的
進步、加上數位化科技的躍進,撇開平面媒體勿論,就網路及電子媒體而言,「媒介多元」早已不成為
問題。現代人打開電視,有線電視傳輸上百個頻道任君選擇;打開電腦,各種網路新聞網站、電子報、
部落格的存在,象徵著琳瑯滿目的資訊來源。但傳播行政上多元性的政策目標,是否因此就被認為已獲
得實現,而可以置於一旁?
實在,在傳媒數量爆炸的今日,多元性不足的憂慮,依然深植在關心傳播法制發展的人們心中。以
被認為最開放、最多樣的網路平台為例,如同學者 C. Sustein 所指出,今日卻變成一個豢養「群體兩極
化」(group polarization)現象的溫床,蓋人們每日看似在網路上吸收大量的資訊,在網路資訊「個人化」
(personalization)、「客製化」(customization)特性的驅使下,人們在網路上多半只看自己想看的、聽自
己想聽的資訊內容,如此一來,這些人充其量只是反覆「暴露在自己愈來愈大聲的回音中」(exposed lar-
gely to louder echoes of their own voices)而不自知,一群想法相同的心靈集結起來,與不同聲音的人
劃清界限,結果就是增加對不同意見者的不理解與不諒解,加深群體間的對立,社會人心也因而容易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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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裂。 因此當代的通訊傳播法制,必須確保資訊的供給與流動能夠朝向「內部多元」理念的方向前
進,才能積極發揮言論自由基本權所欲追求的「思辯」、「溝通」、「尊重」、「寬容」等正面的價
值。
27 FCC 在 1995 年完全放棄 Fin/Syn rules。See EINSTEIN, supra note 24, at 109-10.
28 HITCHENS, supra note 6, at 132-38.
29 FCC在政策聲明中甚至以「至高無上的目標」(paramount objective)來形容觀點多元的重要性。See 2002 Re-
view Report, supra note 13, at 13,631.
30 See CASS R. SUNSTEIN,REPUBLIC.COM 2.0 73 (2007); also CASS R. SUNSTEIN,GOING TO EXTREMES—HOW
LIKE MINDS UNITE AND DIVIDE 1-8 (2009). Sunstein 教授的觀察,無疑極早就預見今日社群媒體「同溫層」
現象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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