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 - 第八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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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通過後原住民族語言教學的具體問題初探 7
族語活動多元可評量族語教學的效果。
族語師資的研習與進修。
2. 族語教學:
族語師資:族語教學老師多數為族語支援教師,原住民籍在職國小教師部分因無族語認證資格,不
符族語教師任教資格。或即使有認證資格符合任教族語資格,但其族語教學意願不高。
教學活動:都會區缺少族語與文化學習環境,應以文化作為教學活動的主要課程之一,藉此增加身
分認同。
評量方式:族語評量的方式應多元化,除了筆試與口試之外,應更側重學生學習態度,使學生樂於
融入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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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使用:九階教材 對都市學住民學生太難,但對族語能力好的學生又顯容易。另外,九階教材
插圖應符合各族文化特色、內容有錯誤且不實用等問題。為因應學生面對族語能力考試,教學中仍
以九階教材為主,其他族語教材與自編教材為輔。
3. 族語教學的困境
族語師資不足素質不齊。
混齡混族的教學方式影響教學成效。
教學媒體缺乏。
缺乏族語環境,原住民學生學習意願不高。
教學時數不足。
經費核撥緩慢。
師資培訓課程可立即用於教學為佳。
原住民族語言教學的相關問題,綜合整理黃美金(2009)以及陳美慧(2008)提出的問題發現,族語教
學的問題涉及:一、主管機關因其政策與研擬族語教學之相關規劃具相當大的影響;二、書寫符號的使
用與推廣,以及修訂問題;三、在族語教學上,族語師資與培育、教材、評量與認證為實際教學中扮演
關鍵的角色:四,學校支持系統的支持程度與教學助益的關係。紅艷玉(2014)認為族語教學目前實施的
困境係為,族語教學體系的整合與橫向聯繫不足,主管機關的不同,以至於實施成效難以評估,也難從
教育與文化專業進行輔導;另一方面,族語教學在學校中地位不明確,如族語教師教學輔導機制未建
置、學校團隊缺乏原住民文化思維、未能善用族語支援教師語言文化專業營造多元校園。
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通過後原住民族語言教學的幾點思考
根據語發法第一條立法目的「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為實現歷史正義,促進原住民族語言之保
存與發展,保障原住民族語言之使用及傳承,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九條
第三項規定,特制定本法。」。確立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之地位,且為「實現歷史正義」,以
及「促進、保障、保存與發展,原住民族語言使用及傳承」實在回應了語言為基本人權,以及對族語權
1 因應九年一貫課程規定國小一年級實施鄉土語言教學,2002 年由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共同委託政治大學
原住民族語言教育文化推展中心,編輯九階原住民族語言教材。(黃美金,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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