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第九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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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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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主義獨立」、「會搶回漢人土地」之疑慮,故不欲輕易增修相關內容 。
                        1997  年憲法進行第四次增修,揭示多元文化國作為我國憲法的國家目標,

                   納入「原住民族」發展條款,確立原住民族之「民族權」保障。其時國民大會就
                   「憲法原住民族條款修訂草案」指出,原有憲法增修條文之原住民政策條款確有

                   未盡適宜之缺失,較之「邊疆政策條款」,未見原住民族政策主體性,且缺乏時
                   宜性與前瞻性,無以接軌民族政策之國際潮流。又,僅視原住民為少數與弱勢,

                   採積極差別措施保障參政權與社會權,惟未明認基本權之保障,因而缺乏平等性
                   與整體性。此外,原有條款刻意將原住民與金門、馬祖地區人民並列,確係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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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化」或否定原住民族的「民族」地位與身分 。

                        綜上,憲法增修之前,各時期發布之〈山胞身分認定標準〉與〈原住民身分
                   認定標準〉,究其實質言,係用以確認山地行政治理之對象,即如加拿大早前所

                   採《印地安部族法》之目的類同。其時臺灣山地行政的整體認知,係將山胞問題
                   化約為經濟問題或階級問題,國家要達成山地人民現代化與社會融合的目標,就
                   必須要先改造山胞的傳統文化與生活方式,關注改變山胞語言、文化、部落組織

                   與社會生活為目標。縱以  1997  年第四次憲法增修,確立多元文化國之憲政目標,

                   旋於  1998  年及  2001  年分別制定公布施行《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族工
                   作權保障法》及《原住民身分法》。實則,上揭前兩部立法,均僅及於視「原住
                   民族」為少數族群的弱勢個人集合,在教育機會平等與就業促進提升的基本國策,

                   採行優惠性差別待遇,積極扶助「原住民族」個人的社會參與。又,優惠性差別

                   待遇的給付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規範,其時僅為行政命令位階的原住民身分認
                   定標準允宜完成立法,以解合憲性之疑慮。參以行政院於  2000  年  9  月  16  日提

                   請立法院審議「原住民身分認定條例草案」之總說明,即敘及「鑒於原住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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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認定,涉及人民權利,宜以法律定之 」。類似的觀點亦可見於當時立法委員
                   所提草案之說明,「目前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訂有『原住民身分認定標準』,此
                   標準僅係行政命令,一旦與其他法律有衝突,即立刻失效。為了彌補此項缺失,
                   有必要提升其法律上的位階。  … …  為落實憲法精神,政府制訂了相關政策,以



                   為『蕃人』、『高砂族』之稱呼,而統一稱之為『山胞』, 有如僑胞、藏胞  … …  等是。本省山胞
                   依照內政部四十三年二月十七日內地字第四○五六六號函核定,臺灣山地九族修正確定中文名
                   稱各有其傳統族名,予以合併稱呼為『山胞』現因沿用三十多年已為國人所習用,不宜遽予變
                   更。轉引自林修澈、伊萬納威、李台元、顧恒湛、楊迪雅、蔡佳凌(2016),《臺灣原住民族正
                   名運動政府體制文獻史料彙編》, 頁  14。
                   33   同前註,頁  28。
                   34   國民大會秘書處(1997),〈特別報導/「憲法原住民族條款修訂草案」共識版〉,《國大簡
                   訊》, 290  期,頁  105。
                   35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2000),《院總第一七二二號   政府提案第七三四八號》,

                   https://lis.ly.gov.tw/lgcgi/lgmeetimage?cfcbcfcbcfcccfcec5cac6c9d2c9cf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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