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3 -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P. 263

原住民媽媽生不出原住民小孩?—「原住民身分法」中「姓氏綁身分」條款的違憲分析      247



                   可以享受所有原住民優惠性差別待遇措施,而 B 不行,理由為何?

                       根據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的立法理由,2001 年制定原住民身分法時,之所以採取「姓
                   氏綁身分」,乃在於其認為「原住民女子嫁給平地漢人後,不論是整個家庭氣氛或經濟條件、各
                                                                                     26
                   方面都較一般原住民家庭高出很多,甚至有人認為和一般平地是一致的。」 然而這樣的觀點卻
                   產生另外一種奇特的情形。

                       一對原住民兄妹(其父母皆為原住民),哥哥從小認真向學,後來考取原住民醫事人員特考
                   進入醫學系就讀,而後成為醫師。因為工作的關係住在都市,且因其社會地位、經濟能力皆比一
                   般漢人男子高,後來與漢人女子結婚。妹妹從小運動、音樂細胞很好,但不愛唸書,高中畢業後

                   即出外工作,在工作期間認識一位漢人同事而與之結婚,這位漢人同事,只是普通的職員,收入
                   也是一般。兄妹二人各生了 2 個小孩。哥哥的小孩 A 與 B,因為跟著爸爸姓,因此取得原住民
                   身分,從小因為家境很好接受各種補習、學習特殊技藝,雖然父親是醫生,但因為具有原住民身
                   分,還是領有各式各樣的原住民補助,考試加分、學費減免。反觀妹妹的小孩 C 與 D,家庭經
                   濟情況普普,只能維持基本生活,至於補習、學鋼琴、學跳舞,一概不准。因為 C 與 D 也是跟

                   著爸爸姓,所以不具有原住民身分,從小到大,不能領原住民補助、考試沒有加分、學費也沒有
                   減免。以上的例子,雖然看似極端,但其實常常出現在部落原住民身上。同樣具有二分之一原住
                   民血緣的 A、B、C、D,僅僅只是因為其原住民血緣來自於父或母,竟然產生有些人可以享有原
                   住民優惠性差別待遇有些人不可以,這樣的制度設計是否有違該子女之平等權?


                       ࡡИ͏Ꮄ౉׌ࢨйܙ༾༟๕፹ໄ

                       另外,「姓氏綁身分」主義亦導致原住民優惠性差別待遇資源的錯置此疑議。
                       所謂優惠性差別待遇(affirmative action),係以種族、膚色、性別等天生特徵作為分類標準
                                                                                                   27
                   而為之行政措施,其目的在於補救過去、消滅現在、或者預防未來對於該特定族群之歧視。 由
                   於過去對於原住民族的歧視以及現存資源分配極度不均,導致原住民族成為台灣最貧窮、平均教
                   育程度最低、家庭年收入最低、生存年齡最低(比全國平均生存年齡少足足 10 年)的弱勢民族。

                   為了提升原住民族的社會地位以及經濟狀況,政府於是制定一系列優惠性行政措施,諸如:原住
                   民幼兒托教補助、租屋補助、原住民升學優待、原住民公務人員特考、原住民公費留學考試、國
                   高中、大學獎助學金、職業訓練補助…等等。
                       這些保障措拖,原本是為了給生活水準、教育資源比一般漢人低落的部落原住民一個翻身的
                   機會,然而,卻發生有人藉由改母姓取得原住民身分,在通過相關考試後再度「放棄」原住民身
                             28
                   分的情形。 這些「暫時取得」原住民身分的人,因為環境的關係,或許不認同自己是原住民,
                   從小到大也未深度接觸原住民文化、語言,或許也未受到身為原住民而有的歧視,然而,長大後
                   卻藉由換母姓取得享受原住民優惠性差別待遇的機會,待相關福利到手後,再依據法律「合法地」

                   將姓氏換回去,原住民身分,對他們而言,只是一個取得更好生活的「工具」,而不具有其他意
                   義。如此的制度設計,是否推翻了相關優專性差別待遇設置的意義?
                       上述所列的種種問題,皆源自於原住民身分法中「姓氏綁身分」主義的適用,這樣的民族身



                   26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一七二二號,委員提案第二八四一、二九三五號之一,頁 525。2000 年 5 月 27 日
                   27 陳佳慧,民主、人權與法治,128,新文京,2010。
                   28
                    施曉光、謝文華,<考上原民特考放棄當原住民>,2011/8/28 自由時報電子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
                    w/aug/28/today-life8.htm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