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0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一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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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
作成熟採收期皆可向公所申請,僱請原住民族獵人以獵槍「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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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獼猴,但仍然效果不彰, 每年到了農作物收成的季節,仍
有稻穀、甜柿、柑橘、竹筍、玉米等經濟作物受到侵害。且受害
面積若未達到天然災害之程度,更無法申請補助,使原住民損失
慘重。族人頻頻期盼修法通過,可讓其獵捕獼猴以防猴災。然而
主管機關表示,在《野生動物保育法》尚未修法之前儘量以驅趕
之方式替代獵捕,也有原住民表示,狩獵申請條件太過嚴苛,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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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杜絕猴災,影響生計。
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4 條野生動物區分為保育類、一般類野
生動物,保育類野生動物,由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評估分
類,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並製作名錄。且依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林務局所供告知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保育等級,分為瀕臨絕
種、珍貴稀有、其他應予保育三級。根據林務局出版之臺灣地區
保育類野生動物圖鑑,本判決除了臺灣山羊列為珍貴稀有保育類
等級之外,山羌及臺灣獼猴因野外調查資料顯示其分布普遍、族
群數量不少,且人類狩獵壓力與棲地破壞等因素,顯然對其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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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較不具威脅性,已經調整為其他應予保育類野生動物。 尤其
是常傳出破壞農作之臺灣獼猴,由於保育觀念普及,其族群數量
已經逐年增加,根據圖鑑指出,臺灣獼猴所面臨之保育焦點,已
經從過去生存最大威脅來自人為狩獵與棲息地破壞,轉為危害農
作物與擾民等問題之處理。顯見臺灣獼猴擾民的問題不斷,再怎
麼以驅趕之手段也無法根治。
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20 條之 1 第 2 項授權制定,於民國 101
年 6 月 6 日發布施行之「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
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其第 6 條第 2 項:「前項各地區原住
民族之傳統領域、文化、祭儀、獵捕區域、期間、方式及動物種
22 原視新聞網,http://0rz.tw/oadBa(最後瀏覽日:03/15/2013)。
23 〈獼猴橫行毀作物 延平人盼修法獵捕〉,原視新聞網,http://0rz.tw/vFEm9(最後瀏覽
日:03/15/2013)。
24 馮雙、翁嘉駿、陳怡如(2010),《臺灣地區保育類野生動物圖鑑》,頁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