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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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民事判決編輯及解析實例
相關法律條文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99 條
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1 項、第 12 項前段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10 條前段、第 23 條
案例十四 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案號 智慧財產法院 102 年度民著訴字第 49 號民事判決
案由 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當事人
審 級
第一審
身 分
甲 原告
乙、丙、丁、戊、己、庚 被告
關鍵詞 著作權、集體創作、合理使用、林班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
創作保護條例、文化成果表達、文化完整性
壹、案例事實
原告甲認為其係「我們都是一家人」、「我該怎麼辦」、「珍重」、「可
憐落魄人」及「難忘的心上人」等(下稱系爭歌曲)歌曲之詞曲創作
人,而被告乙、丙、丁、戊、己及庚等人就系爭歌曲有重製、改作、並
將之公開演出之行為。原告認為前揭各被告之行為侵害其著作權,爰依
著作權法之規定向被告等起訴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