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4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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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二輯)
違背兩公約保障國家內各民族之文化及傳統習俗,與《原住民族基
本法》制定初衷相違,蓋此不僅違背該部落「活人離開」之殯葬文
化,且將先人遺骸從傳統領域移走,係破壞卡大地布部落卑南族人
與祖靈之連結,切斷族人與祖靈之臍帶關係,嚴重影響整個部落之
生命、文化命脈,失去祖靈之傳統領域絕非意象上之傳統領域,僅
僅係一塊對該部落毫無意義的地,政府強制遷葬之行政行為,當係
嚴重破壞卡大地布部落卑南族人之文化根源:
按民族傳統習慣是一個族群千百年來生活實踐中逐漸形成、不斷積
墊、世代相襲、共同信守,並由家庭、宗族、部落等群體或組織利
用強制力加以維護的行為規範,它是一種文化現象及知識傳統,對
維持民族生存、調整權利義務關係、傳承民族文化起著重要的作用
(高德義,解/重構習慣法與國家法的關係:蘭嶼雅美族個案探
討,收錄於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治研討會論文
集)。又原住民的思想淵源,來自於固有文化中強烈的「崇祖」觀
念,認為只要是祖先流傳下來的東西,便具有存在的合理性與正當
性;同時,也相信靈魂不滅,祖靈或神靈依然與族人共同生活在一
起,如違反固有習俗、禁忌等,則祖靈必降災禍,故需探求祖靈的
意志,遵循著由經驗累積而來的慣例行事(王泰升,臺灣法律史概
論,第 20 至 21 頁)。且原住民族認為萬物皆有靈,祖靈崇拜即是
萬物有靈的核心與支柱,祖靈信仰構成卡大地布部落傳統信仰的基
本元素,其認為祖先生前領導族人開創家園、艱苦奮鬥,從事採
集、狩獵、漁撈、農耕等維持族人生命延續之活動,為部落族人的
生存與發展鞠躬盡瘁;死後祖先的靈魂亦對後代子孫賜福或降災,
舉凡農事、出獵、捕魚及祭祀慶典,必先祭獻祖靈,因為祖靈會像
生前一樣,冥冥中照顧著族人,生者與逝者共同生活在這片土地
上,遵循祖先的規矩將得到庇佑,違背祖先的意志將遭懲罰,遷葬
行為即屬於後者。據上,原住民族祖先世代流傳下來之傳統文化習
慣,乃係原住民族的社會基礎,具備文化之精髓,對於原住民族的
觀念、行為產生深遠的影響;若傳統文化習慣遭侵蝕,意味著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