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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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二輯)
結證稱:我可以確定乙、丙、丁都沒有在系爭土地上耕作過。
本研究贊同本件審理之原住民族專庭,確認了原住民族土地移轉繼
受習慣與不動產物權要式性之結合,作為判決之核心要旨。
相關法律條文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1 款、第 15 條
民法:第 148 條、第 179 條、第 767 條第 2 項
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 111 條
案例四 拆屋還地
案號 臺灣高等法院 102 年度上易字第 444 號民事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1 年度訴字第 121 號民事判決
案由 拆屋還地
當事人
審 級
第一審 第二審
身 分
甲 原告 上訴人
丁(丁於一審訴訟中死亡,由其繼承人
被告 被上訴人
戊、己、庚、辛、壬、癸承受訴訟)
關鍵詞 原住民保留地、返還土地、傳統立證、原住民族土地移轉繼
受習慣、高權行為
壹、案例事實
原告甲為新竹縣尖石鄉○○段○○地號(下稱 A 地)之所有權人,
A 地為甲之祖父乙所開墾,並由甲之父丙於民國 88 年 5 月 10 日登記取